政协委员茹克建议与台湾合作开发南海油气

来源:财新网 | 作者:财新网 | 日期:2012-03-08 点击次数:112

  【财新网】(记者 王小聪)政协委员、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原执行副总裁、原总地质师茹克认为,中国海洋石油合作应该发展产品分成合同之外的多种模式,对南海争议地区的开发可以考虑与台湾合作。

  茹克3月7日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在新时期、新情况下,其模式不应仅限于产品分成合同(PSC)这种一对一合作方式,而是应该发展多种合作模式,例如服务合同,或者可以吸引多个勘探开发投资主体共担深海石油开发风险。

  上世纪70年代确立中国海洋石油发展要走对外合作道路,198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中海油负责中国海上石油的招标对外合作,其合同模式就是产品分成合同。

  茹克认为,经过30年的发展,一对一的产品分成合同的合作模式在今天显得很单调,中国海洋石油开发还应坚持对外合作,但是对外合作的形式要创新:除了在深海可以实行产品分成合同外,还可以采取服务合同,对专业技术公司的服务给予报酬,或者还可以对单口井允许多个投资方,多方分摊风险。

  随着中海油在海上油气作业能力的上升,目前,中海油自营油田的比例越来越高。茹克建议中海油与外国石油公司的产品分成合同内容也需要与时俱进。

  去年渤海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出现,曾让业界掀起一阵是否要修改产品分成合同的讨论。茹克说,在渤海等区域,外国石油公司拿到区块后,占着地,可是工作量很少,目前的产品分成合同对这个还没有办法。那么现在中海油作业能力提高了,应该对外国石油公司的工作量做更具体的规定,如果达不到要求,就应该退还勘探面积。茹克建议对产品分成合同现有条款做更细致的完善。

  对于南海深水油气的开发现状,争议区的油气开发要服从国家整体外交政策,同时也存在一些技术和资金的困难,可以与台湾合作。

  茹克解释说,在南沙群岛建海上平台,距离大陆岸上距离太远,补给是很大问题。因此他建议,可以考虑与台湾合作,因为南沙群岛较大岛太平岛一直由台湾驻军把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