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民:银监会正研究商业银行跨区经营标准

来源:财新网 | 作者:财新网 | 日期:2012-03-08 点击次数:106

  【财新网】(记者 温秀)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透露,银监会去年下半年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商业银行的分类标准,未来有望据此决定哪类机构可以跨区域经营。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建议,按照资产规模分类监管,动态调整,能上能下。

  闫冰竹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按资产规模分类监管符合国际监管趋势。中国银行体系按照历史出身分类监管的模式,经过20年发展,已经不能有效体现监管政策的导向作用,也难以发挥监管政策对银行业风险防范功能。

  闫冰竹并称,从全球范围来看,无论是欧美等发达国家,还是“巴塞尔协议Ⅲ”,都将资产规模作为商业银行分类监管的重要标准。资产规模如果作为银行分类的一项硬指标,内涵应该是其对应的风险。系统重要性银行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也将成为未来银行分类的一个重要方向。

  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则表示,商业银行分类的确不应该“唯身份论”,历史形成的分类标准有望调整。他表示,监管当局正在研究调整分类标准的可行性,会综合考虑资本、风险、内控、系统重要性等因素,根据一系列指标做出符合国情的划分。

  目前中国的银行监管体系主要是基于银行“出身”的不同,分为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不同的商业银行在监管指标上有所差异。其中为数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目前面临“跨区域发展受限”的局面。北京银行则是目前城商行中资产规模较大的银行。

  闫冰竹建议,以规模为基础,但不迷信规模。要以监管评级为基础,以资产规模、风险防控以及其他要素作为标准进行全新分类,实行差别化监管。同时,要根据经济环境变化和商业银行发展,实施动态监管,定期对分类标准进行调整,使监管政策顺应银行业发展实际,以激发银行体系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阎庆民透露,未来可能根据新的分类标准,确定哪些机构可以进行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