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玲:“联动维权”带来集团效应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08 点击次数:118

今年2月9日,在押人员王某血压突然上升,躺在监号床上动弹不得,被送到医院救治。高玲根据医生诊断结果,一查有关规定,王某属不宜关押情形。因王某一案已移送抚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高玲和南城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一起赶往抚州,向市院监所、公诉处报告,使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在押人员反映的问题涉及很多方面,仅靠监所科一个科室来解决,维权效果太有限。”高玲认为,只有整合内外部资源,形成联动格局,才能把在押人员的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2009年4月16日,在南城县检察院的支持下,该县看守所设立了江西省首个“在押人员维权岗”,成立了由南城县检察院多个科室负责人参加的维权工作小组,将维权工作范围扩大到在押人员刑拘、批捕、公诉、审判、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

维权岗还充分向外部借力,例如与公安、法院每月定期分析在押人员监管工作,协商解决维权问题;每月开展主题法制课活动,邀请律师为在押人员讲授维权知识等,这些创新做法都受到了公安、法院、律师的支持和在押人员的欢迎。

维权岗成立之初,高玲和同事们印制了《创建在押人员维权岗告知书》和在押人员羁押期限、权利义务《阳光读本》,分发到了看守所每位在押人员手中。

高玲说,维权岗运行3年来,已为在押人员办实事90余件。其中,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3人次,纠正不当拘捕13人次,查处体罚殴打事件6件,纠正并返还不当扣押款物近2万元。(本报记者欧阳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