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萍:“你的权益,我们全力维护”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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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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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了两个功啦!”不久前,已在监狱服刑一年半的周某打来电话,向王海萍汇报自己的改造情况。
事情要从2010年6月22日说起。王海萍在巡视监区时发现,因杀人潜逃20年、归案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周某情绪低落。
经过推心置腹的谈话,王海萍得知,周某从小被人抱养,养父母在他作案出逃期间相继离世,家里的房子倒了,地也不知道是谁在打理。想到漫漫刑期和出狱后生活没有着落,年逾不惑的周某感到十分绝望。听说自己所在村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后,他渴望自己也能享受到村民的待遇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听完周某的诉说,王海萍郑重承诺:“你的权益,我们一定会全力维护。”随后,她带领驻所检察人员三赴周某所在乡村,经过反复做当地政府和村民的工作,终于为周某取得了住房、补贴等合法权益,还明确了周某家的土地由集体承包,按实际收入每年给付周某租金。
准格尔旗看守所是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集中羁押场所。驻所14年中,王海萍大部分春节都在监所度过,她和同事们的辛勤工作换来了监所14年的安全。任检察室主任以来,她牵头建立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每日巡视等制度;提出检察建议21件,件件被采纳;约见谈话246人次,解答咨询1000多人次,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其其格范德银通讯员白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