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革:防止超期羁押有良策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08 点击次数:122

靓丽干练、思维敏捷,这是李革给人留下的较深刻的印象。

作为天津市检察院驻该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李革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用心钻研监所检察业务,所负责的驻所检察工作亮点频出,驻所检察室多次被天津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她个人也获评天津市检察系统首批业务拔尖人才。

李革注重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在纠正和防止超期羁押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在她的组织下,检察室总结提出的核查监管档案,摸清底数、精确计算期限,及时发现问题、实行专人负责,实施分段监控、建立互联预防,随时跟踪催办等多项措施,在防范超期羁押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1年,为解决在押人员羁押期限催办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这一顽症,李革赴外地学习调研,并深入一线进行调查,发现现行换押制度存在着一些弊端,例如缺乏统一管理,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缺乏有效监督,出现超期羁押后责任难辨;缺乏科学机制,驻所检察工作面临被动局面等。经过深思熟虑,李革大胆提出了对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前置换押制度”的建议:制作统一的《换押证》,实行集中管理;改变传统换押模式,实行前置换押;完善案件审查程序,增加换押程序审查。

“前置换押”建议得到了天津市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决定将驻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作为“前置换押”的首家试点单位,对经验做法进行总结。

(本报记者朱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