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芳:倾情关爱未成年服刑人员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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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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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东南部的闹市区里,有一处并不显眼的建筑群,那里就是宁夏女子监狱,也是姚芳工作的地方。
作为派驻在那里的检察室负责人,姚芳除了开展日常的驻狱法律监督工作以外,还兼顾着对200余名未成年服刑人员执行刑罚和监管情况的监督工作。从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登记造册,到深入监区与他们谈话交流,再到通过检察官接待日、约见驻狱检察官等举措,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姚芳倾注了大量心血。
2010年9月,姚芳在一次入监区进行例行谈话时,未成年服刑人员马某反映,自己在排队上厕所时因与李某等4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发生口角,被他们殴打。姚芳听后,并没有把马某反映的情况当成小事随便应付过去,而是立即展开了调查。
姚芳发现,监区存在管理问题。她把自己的调查结果及时反映回院里。同年9月7日,上前城地区检察院向监狱发出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的检察建议。9月16日,监狱向该院书面反馈了3点整改措施,对监区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对一名未成年服刑人员暂缓执行减刑,对一名未成年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处分,2名未成年服刑人员在大会上作出了检查。
2007年以来,姚芳深入监区开展谈话活动400余人次,监督监狱严格执行《未成年管教所管理规定》,在告知未成年服刑人员应享有权利的同时,使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本报记者薛正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