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被消费”您可这样维权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
日期: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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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健身房迅速在城市中火热兴起。而健身房内“被消费”或者收费不透明、不合理等现象也屡见不鲜。不少消费者都因为怕麻烦或者没有时间,而懒于维权,因此就纵容了不少商家制定出了越来越多的欠公平条款。
西安市民陈女士,花了1700元在西安市太白路立交某健身中心办了一张年卡,经常加班的她并没有去消费过几次,于是陈女士想把自己的卡转到自己男朋友的名下,哪料,健身房告知其要缴300元的转卡费。陈女士气愤地说:“我当时办卡的时候,健身顾问并没有明确告知我转卡的任何信息,只是一味地推荐让我办卡,我觉得消费者在这样的商家消费实在没有安全感。”
据记者调查,西安市内不少健身中心都存在着收取高额转卡费的现象,转卡费基本为500元、300元和200元。一位业内人士牛先生告诉记者,高额转卡费的现象很普遍,并非个例。同时,还有些健身会所对会员洗澡用水进行限制,每卡限制会员用水三吨,用完后需自行购买律师支招:办卡注意合同条款
针对收取转卡费这一现象,西安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雒毅律师说,从法律上讲服务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经过双方协商可以支付一定转卡费,但一定要说明收费具体事项,如重新办卡成本费等。但如果变更主体收费太高,缺乏合理性,就属于乱收费项目,市民可以通过投诉消协等渠道维权。
雒毅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您遇到此类事情,一定要在购买健身卡前注意双方的协议书或合同条款,并要留下证据,以便维权。消协提醒:注意保留维权证据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诸如健身房、美容院、商务餐饮娱乐会所、汽车服务等行业的预付款式消费模式目前还需加强行业规范力度,专门的立法立规尚在进行中。在进行预付款消费时,首先要仔细看清合同条款;其次,对于金额较大的预付款式消费项目,尽量选择诚信好、规模大、口碑较好的企业;较后,发生争议时,注意保留相关维权证据,合法合理地主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