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四大巡逻新措施控发案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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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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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深圳3月7日电(郑小红 陈奕璇)深圳警方巡逻勤务管理工作进行重大调整改革,将于4月1日起在全警正式实施运作。
深圳市公安局7日召开的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会议,深圳市公安局长李铭强调,要通过完善路面巡逻防控压发案、震慑犯罪,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安全感和市民的满意度。
据了解,深圳公安通过近年来在路面巡逻防控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并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压制路面犯罪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决定对巡逻勤务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并作为深圳公安社会治安防控的基本制度进一步部署强化。巡逻勤务管理改革将于3月12日起试运行,4月1日起在全警正式实施。
改革后的巡逻勤务管理工作对勤务设置、勤务制度、巡逻人员职责、机关民警参加巡逻等内容做出了重大调整,具体实施中以“防控为本、全警上路、警情主导、责任到人”为原则,“在巡逻中防范,在巡逻中打击,在巡逻中服务”,所有民警都是巡逻主力军。交警要维护治安秩序,巡逻民警也要兼顾维护交通秩序,根据辖区重要目标分布和警情变化等情况科学安排巡逻警力,做到“重点(地段、时段)设防,动态布警”,提高针对性和防范效果。
为规范勤务设置,深圳警方制定了包括警务保障、勤务报备、岗前训示、固定点工歇、巡逻签到、就近支援出警、特殊勤务报告、巡逻记事归整、督察督导、勤务问责等十大基本制度。
其中,作为此次巡逻勤务工作重大改革之一的“就近支援出警制度”,规定相邻派出所之间的区域发生警情,由指挥中心根据警情点击指挥较近的一名或多名巡逻民警出警,多单位同时出警、就近处置。相比以前由警情属地派出所出警的做法,该制度有效保障了警情的快速处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