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公务员养老改革分两步走

来源:财新网 | 作者:财新网 | 日期:2012-03-07 点击次数:112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3月7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中国将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基础上,再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当天,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回答了记者提问。

  尹蔚民在接受记者采访回答时称,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正在五省市开展。总结试点经验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会在合适时候推向全国。“在这一基础上,再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尹蔚民表示。

  但是,据财新记者此前报道,目前在五个省份试点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际上进展有限,有些地方甚至已停滞不前。从目前进展看,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短期内难以全国铺开。这意味着,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更将推迟。

  养老金及其投资运营问题也是记者关注的重点。尹蔚民表示,从全国层面看,中国目前不存在养老金缺口。2011年,全国城镇职工养老金收入约为1.3万亿,支出约为1.2万亿,略有结余。

  他还透露,2011年,财政对职工养老金的补助约为1800多亿。如果扣除财政补助,13个省份有养老金缺口;如果加上财政补助,所有省份都是收大于支。目前,全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结余1.9万亿。

  尹蔚民表示,人社部正在积极研究养老金投资运营的问题。目前“方向明确了,但是具体的投资运营办法还在论证”,各方分歧甚大,但是,“无论怎样投资运营,都要保障当期的发放,保障基金的安全”。

  记者会上,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目前有13个省(市、自治区)开展了部分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试点,这13个省市做实的个人账户资金达2700多亿。今后,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做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有记者问:辽宁省借支个人账户养老金,这种做法会否在其他省份推行?对此,胡晓义表示,“这种政策是经国务院特许的,不会向其他地区扩展”。他表示,辽宁的做法是根据其实际情况,经国务院同意采取的特殊政策,目的是“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借支的资金,要“按每年度个人账户运营收益率计息”。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而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则实行财政保障的退休制度,其退休后领取的退休金与退休前相差无几,与城镇职工养老待遇差别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