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谈“清剿火患” 整改火患1.6亿处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张尚初 日期:2012-03-07 点击次数:102

  2月底,自去年9月打响、历时近半年的全国公安机关“清剿火患”战役结束。这场规模、力度空前的行动因何而发起?取得了什么样的战果?留下了哪些经验做法、机制?将如何推动我国未来的火灾防控工作,为老百姓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适逢2012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列席会议的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就此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

  发起战役旨在保障民生需要

  从去年9月开始的“清剿火患”战役,是我国消防史上发动范围较广、排查较为深入、措施力度较强的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那么,为什么要发起这样一场战役?

  “根本上讲,这是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民生的需要。”刘金国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传统与非传统消防安全问题相互交织,人流物流加剧,火灾隐患大量增多。经验表明,整治消除火灾隐患,是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较有效办法。

  去年上半年,全国火灾形势总体平稳,但仍不容乐观。特别是湖南、湖北、辽宁、北京、广东等地发生了5起重大火灾,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每年10月到次年2月,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也在这个期间,诱发火灾的各种因素大量增加。

  刘金国强调:“火灾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深感,这场战役承载了亿万群众的希望,如果打不好这一战,保护不好人民的切身利益,就是辜负了人民的重托。”

  整改火患1.6亿遏制火灾高发

  据了解,“清剿火患”战役的初衷就是通过深入排查社会单位、社区、乡村的消防安全,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实现火灾明显减少,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的平稳。

  “现在,我们回头来看,目标都基本实现,战绩是空前显著的。”刘金国说,概括起来,就是“一、二、三、四”:“一”个未发生——战役期间,全国连续5个多月未发生重特大火灾,有效遏制住了火灾高发势头;“二”类指标下降——全国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63%、81.8%、80.1%和65%,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亡人火灾起数下降57.8%;“三”方面提升——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工作水平大力提升,“全警消防”监督执法合力有效提升;“四”个目标实现——基本实现了全面排查一遍,对全国7.9万个社区、55.6万个村庄、3500余万家社会单位进行了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6亿处。基本做到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排查发现的21.9万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实现了对所有县(市、区、旗)全部督察一遍。实现了重大节日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刘金国表示,更为重要的是,“清剿火患”战役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一系列适应新形势的消防工作机制,为消防工作长远发展,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民消防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战役进程中,群众参与的热情之高、积极性之强、范围之广均前所未有。“全国各地以各种方式来发动群众,比如,江苏聘任2.5万名社区、农村灾害信息员和6000名大学生村官为消防宣传员,江西景德镇组织‘妈妈防火团’等,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刘金国说,公安部将宣传与排查整治工作同部署、同考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特别是借助广大新闻媒体的力量,形成了消防宣传的浩大声势。消防“人民战争”的全面打响,为战役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党委、政府领导、职能部门协同、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格局逐步形成,使得消防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彻底改观。

  “‘清剿火患’成功与否,宣传系于一半。要用消防宣传的奇迹创造‘清剿火患’的奇迹。”刘金国说。希望通过这场战役,让“全民消防”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公众的消防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大幅提高,这才是战役留下的较宝贵的财富。(记者李恩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