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重建公民道德 社会当为主体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短评 作者: 日期:2012-03-07 点击次数:122

摘要:时逢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各种建议常常能够引发舆论的关注与热议,其中就包括对某全国政协委员有关“建立公民道德档案”提案的争论。

时逢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各种建议常常能够引发舆论的关注与热议,其中就包括对某全国政协委员有关“建立公民道德档案”提案的争论。根据媒体报道,该委员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我觉得应该给每个公民建立一份道德档案,以此来约束大家,每个人都要‘知耻’。”

这样一番话之所以引发大家的竞相传播和评议,无非在于两点:其一是目前主流的舆论普遍认为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降低虽是一个事实,但是这其中个别官员、企业家等政商两界的精英较之普罗大众的道德基点好不到哪去,这里固然有媒体放大的因素,但客观地说,上述掌握中国之命脉的两个群体在道德上确实有提升空间。因此,在这一背景下,不试图在约束政商精英上做做文章,反而剑指民众,引来哗然,也实属正常;其二,具体到建立公民道德的细节,到底由谁来做出记录和裁判呢?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肯定是政府,但问题在于政府如何在记录过程中保持其公信力,按照目前尚不够透明的行政程序,该提议恐怕很难获得民众的认同。

当然,光从提议本身的目的来看,提升公民道德肯定是有价值的,甚至已经达到非常急切的地步。这些年来,在“单位制”逐渐瓦解的同时,深具流动性的市场大潮将个体打散在不同的经济主体中,原子化的个体脱离了“社会秩序”,也脱离了包含道德在内的社会规范的约束;而在社会观念方面,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基本道德底线也频频被物质享乐、自私自利所冲击,一些社会风气有朝着劣性的方向驶去之虞,这不得不令人遗憾。

因此,重建社会道德在这个时代乃作为一个“真问题”存在,也必然属于中国社会完成转型的重任之一。但任务再重大,再宏观,要去解决却不是一蹴而就,抑或通过所谓的顶层设计就可以完成的。这是因为重建社会道德的主体在于社会本身,在于全体民众,在于每一个人的努力与自我提升。这其中既包括社会中涌现的“热心人”、“行动派”对周遭人们的唤醒与感染,也包含一个个充满共同体色彩的社区、团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本”能起到的作用。因此,在这个个体化生存的时代,如果说公权力有操作的空间,那么需要做的就是松绑束缚人们交流、沟通和互动的制度,为社会组织,为民间机构,为热心公益事业的行动主义者们提供更为宽容的环境和有力的支持。

对于政府而言,提升公民个体乃至社会整体的道德水准,这绝对是其强烈期盼的。但与经济领域的“中国模式”所体现的特征不同,政府的引导有其必要性,但过度干预注定只能将问题复杂化。政府需要做的应该是释放社会被压抑的活力,让个体与组织在沟通与互动中积累更多的信任、网络与规范,这样一些宝贵的社会资本,势必作为重建社会道德基石存在。而要让个体化的我们重新嵌入各种社会的共同体,重新赢得彼此的信任与尊重,社会本身则必须是行动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