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2万元货物损坏只赔200 贵重货物别忘保值
来源:大河网
作者:王晔君
日期: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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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张先生去年8月通过河南中通运输有限公司托运了一批价值1.8万余元的货物,不料送货车中途着火,货物被烧坏。因为没有保值,物流公司只愿赔张先生10倍运费即200元。
张先生在南三环摩托车电动车物流港做摩托车音响装饰生意,2011年8月24日他将一批防盗音响主机和喇叭发往中山厂家换新。张先生说,这批退往厂家的商品都在保质期内,价值18228元。“货刚发走没几天,物流的人就打电话说送货车路上着火了,货烧坏了。”
张先生称,保险公司之后赔偿了物流公司30万元,但对于自己的损失,他和物流公司一直没达成一致。“物流公司说没有保值,按照运费的10倍赔偿,运费20元,也就赔200块钱。”
河南中通运输有限公司胡经理说:“赔偿标准是依据《运输条款》上的规定。没办保值,赔偿额是运费的10倍。发货时,货物是客户打包好的,我们不能确定发货内容和数量。”胡经理说,张先生托运的货品是退货处理的物品,不能按照新品的价格要求赔偿。
“车是在中途发生的火灾,涉及100多个客户,除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公司也拿出了几十万元在处理这个事。”胡经理说,“我们也了解按照运费的10倍赔偿,客户可能接受不了,所以一直在协调这个事,希望客户理解。”
河南省物流协会李女士说,目前物流行业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各个公司标准不同,保值金额规定也不尽相同,“客户在托运时,如果是贵重物品,一定要进行保值。”
“我国尚未出台关于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河南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陈波律师认为,物流行业的这种赔付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如果进入法律程序还应依具体情况来判定。“此外也提醒货主选择托运时,认真填写托运单,写明货物数量、名称、价值等;贵重货物选择保值。” 河南商报记者李亚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