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呼吁创新社会管理应坚持法治化道路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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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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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第三!在人民网和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联合推出开展的2012年“您较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两会调查”中,“社会管理”榜上有名。2011年被称为“社会管理创新之年”:从中央到地方,从理论到实践,上下共同发力,笃行社会管理创新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12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依法治国方略确立15周年,值此特殊时刻,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共同呼吁,创新社会管理应坚持走法治化道路。
“社会管理”速热式升温
“城镇化率超过50%,这是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历史性变化。”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段话,给上海市长宁区虹桥社区(街道)虹储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朱国萍代表留下深刻的印象。实际上,上海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90%,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多年。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亲历过上海社会管理创新的朱国萍“闪回”了过去一年里社会管理的升温历程:
中央指引社会管理创新方向。2011年2月,胡锦涛、习近平、周永康等领导同志出席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3月,社会管理创新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单篇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10月,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11月,《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提出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的基层力量;12月,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连续召开四个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座谈会……每一项重要文件出台,朱国萍和同事们都会集体学习。
地方探索社会管理创新举措。2010年10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35个市、县(区)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上海长宁区是试点地区之一。“社区就是一个小社会,小社会做好了,大社会自然就会和谐稳定。”朱国萍说,社会管理在基层是边学边做的。社区工作主要是服务人民,尤其是保障好失足未成年人、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独居空巢老人等特殊人群的利益。社区的资金,主要用在了弱势群体身上。而辽宁省葫芦岛市的社会管理创新,注重一个“暖”字。据辽宁省葫芦岛市委书记孙兆林代表介绍,为解决低收入人群冬天取暖问题,葫芦岛市去年完成工矿区棚户区改造,让近20万低收入人群住上了暖和的新房。地方的试点创新,不胜枚举。主旨都是服务为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特殊人群是服务管理重心
为人民服务,不能忽视特殊人群的利益诉求。
“木桶的盛水量由较短木板决定,社会的和谐度由边缘弱势群体给出。”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英代表诚恳说道。众多代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过程中,纷纷聚焦于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问题。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刘洪凯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目前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和监护应该引起重视,其中包括涉罪涉毒人员、不良家庭的子女等。
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制度功不可没。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孙淑君代表说,2006年辽宁省在大连、本溪两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2010年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截止目前,全省有试点乡镇(街道)731个,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2623人。社区矫正有效挽救失足者,防止罪犯在监狱内“交叉感染”。社区刑更加“经济”,对同一罪犯实施社区矫正的成本仅为狱内改造的1/10。
石英代表认为,特殊人群的范围并不止于这些“罪错”人群,还包括了空巢老人、流浪儿童、特困刑事被害人等一切弱势群体、边缘人群,他们都需要全社会给予特殊的关护。就刑事被害人救助而言,201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11236人,发放救助金额8446万余元。“可以考虑从福利彩票收入中划出一部分,作为刑事被害人救助的专项基金。”石英代表指出,“国家救助作为主体,通过立法推动民间慈善作为刑事被害人救助的补充。”
社会管理要依法创新
社会关注的“热词”年年变化,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应磐石永固。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应勇代表认为,这要求社会管理要从行政强制模式向法律引导模式转变。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而社会管理则是治国理政的基本内容。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并非对立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的社会管理应该是法治主导型的社会管理模式。目前,我们党和政府已经解决了社会管理创新的主体问题和客体问题,剩下的就是途径问题。实现社会管理根本任务和基本目的的途径应该是法治。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樊芸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建设我国信用制度和平台要靠立法。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地方立法,调整和完善政府诚信管理体制,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和保护措施。
“创新,是社会管理发展的不竭动力;法治,是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法律朝令夕改容易让人产生守法惰性,不利于法律的施行。尤其是宪法稳定,对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于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要进行修改,修改法律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需要和方式之一。”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戴玉忠代表说。
“今年是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宪法是母法,就像是人的母亲。每个人都爱自己的母亲,同理,所有守法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应该像尊重母亲一样尊重宪法,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管理创新也不例外。”戴玉忠说。
2012年,注定是社会管理创新继续深化的一年。让我们共同坚定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以此为“宪法母亲”30岁庆生! (正义网北京3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