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速称海南省交通厅代偿3.67亿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日期:2012-03-07 点击次数:110

  在去年底因股权划转导致海南高速(00088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后,公司就得到了新实际控制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鼎力支持。公司公告,为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3月5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货币资金方式转账偿还公司代垫海南东线高速公路右幅整治工程府城至琼海段(20公里)和琼海至万宁段工程项目投资款2.22亿元,及国家开发工商银行(601398)洋浦分行贷款本金1.45亿元,上述款项共计3.67亿元。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偿还上述款项后,公司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亦无相关债权债务。公司投资建设的海南环岛东线高速公路左、右幅剩余投资补偿本金仍按公司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签订的《海南省环岛高速公路东线左、右幅建设项目及投资补偿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海南高速于2011年12月5日接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国资委同意将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1.98亿股无偿划转给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海南金城尚未收回的代为垫付股改对价股份的相关权利一并由海南交控承继。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海南交控持有公司20.05%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交控成立于2011年8月,注册资本20亿元,为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