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强“盐湖案”幕后

来源: 作者: 日期:2012-03-06 点击次数:112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宋雪莲|北京报道

去年1月14日,广东华美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到北京参加活动时被云南警方逮捕。逮捕的理由是:华美系与深圳兴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增资扩股青海盐湖工业集团(下称“盐湖集团”)股份时获利。如今,他已在云南的看守所里呆了一年多的时间。

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4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的庭审中,张克强、宋世新等人被控涉嫌诈骗。

涉嫌诈骗的立论是投资门槛问题,即张克强的“华美系”是民营企业,根本不具备增资国有企业盐湖集团股份的资格。记者了解到,公诉方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盐湖集团子公司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盐湖钾肥”)是一只属于拥有国家稀缺资源的国有股,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该支国有股的股东资格进行了限定:只能是国有企业。张克强等人根本不具备成为盐湖钾肥股东的条件。张克强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张克强等人的辩护律师团队则认为,此案中只有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作投资、委托投资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张克强等人均不构成诈骗罪,应判无罪。

“本以为春节过后就可以宣判,但是现在看来,要等两会之后了。”华美系有关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华美的2006年

1993年,早年在部队服役的张克强,与加拿大留学回来的熊嘉、陈金龙、刘沙、叶立强一起,创办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1997年,理财领域的专业人士宋世新被张克强招入麾下。为拓展业务,学校于1998年成立华美丰收公司(下称“华美丰收”),主要做代客理财和私募业务,由宋世新领导。

华美丰收成立之初,宋世新就开始关注上年上市的盐湖钾肥。2001年,宋世新曾尝试购买盐湖集团股权未成功。2001年以后,股市进入熊市,据宋后来描述,当时盐湖集团业绩很差,“每年亏损一个亿”。但因为看好该公司资源前景,宋世新一直保持对其母公司盐湖集团的兴趣,积极和盐湖集团的部分高层结交并成了朋友。2001年,张克强的“华美系”初见规模——华美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

几乎同一时间,宋世新认识了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云投资”)总经理董晓云。兴云投资当时投资股市亏了3000万元,宋世新受托为其投资理财,助其扭亏为盈赚了一个亿。

2004年,“广东华美教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广东华美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系”继续做大。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盐湖集团经营状况好转,股权价格也一路飙升。宋世新因为自己无法筹集到巨额资金,便与董晓云商谈合作投资。宋和兴云投资控股的公司——深圳市兴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兴云信”)的时任总经理杨承佳到盐湖集团实地考察,并商定由兴云信出面投资。

据华美方面人士透露,按宋世新原来的想法,这个项目不让华美丰收和张克强介入,由自己独立完成。为此,宋设立了广州振元投资顾问公司(下称“广州振元”)作为兴云信投资盐湖的顾问,以顾问费方式分取收益。但兴云投资的母公司云南中烟工业公司(下称“云南中烟”)的人考察过盐湖集团之后,认为这个“破企业”并不具备投资前景,决定不投资。兴云投资和兴云信因此无法筹集到足够的收购资金。

这桩交易陷入僵局,宋世新、兴云投资、兴云信需要找一个救星。2006年9月,宋世新想到了张克强。

此时的张克强的确有“金钱救世”的能量。2006年6月,“广东华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美集团”)。

此时的华美集团的业务已经包含教育、汽车、能源、房地产等诸多领域。2006年之后到被捕的这几年,张克强既是全国人大代表,还是广州市政协常委、侨事顾问;他担任过广东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副秘书长、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联谊会副主席、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常务理事;在商界,他曾是保利地产(600048.SH)发起人,参股多家上市公司。

然而,“祸事”的开始也恰恰发生在2006年。

华美和盐湖之间发生了什么

根据起诉书的叙述,张克强、宋世新、罗峰(后来任华美集团常务副总裁)等人自2001年起,便看到青海盐湖集团所属的盐湖钾肥这一属于国家稀缺资源的国有股份具有巨大的经济利益。2006—2008年,张克强通过兴云信收购了盐湖集团的股份,从而占有了盐湖钾肥的股份。2007年下半年,张克强等人为了实现对登记在兴云信名下的盐湖钾肥股份的非法占有,策划“华美系”收购了兴云信,后又将盐湖钾肥的股份确权到张克强等人名下。

张克强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华美系确实早在2000年前后就开始关注盐湖钾肥股票,但它后来的致富故事却与盐湖钾肥没有太大关系。

2006年,华美和盐湖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年,盐湖集团正在建设察尔汗盐湖综合利用二期项目,总投资约44亿元。彼时盐湖集团“资金短缺严重”,选择了增资扩股。

同年6月27日,盐湖集团向青海省国资委上报了增资扩股的相关请示。6月30日,青海省国资委作出批复,同意以盐湖集团2005年末的净资产每股1.52元的价格增资扩股,拟募资10亿元。其中中化集团投资8亿元,另2亿元作为战略投资者待定。据华美系的人士介绍,华美丰收与兴云信合作成为了盐湖集团的战略投资者。

2006年7月8日,盐湖集团与兴云信签订框架协议,兴云信成为盐湖集团的战略投资方。9月18日,双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兴云信出资2亿元认购盐湖集团131578947.37股的股权。随后,兴云投资与华美丰收、王一虹(宋世新妻子)、禾之禾公司达成意向,由后三者收购深圳兴云信的100%股权,并且由三者出资对盐湖集团进行投资。

11月24日,华美丰收、王一虹、禾之禾公司与兴云信的原股东兴云投资、云南中烟展销部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收购兴云信100%的股权,并约定如果收购不成功,由华美丰收、王一虹、禾之禾公司按照实际出资额享有对盐湖集团投资形成的股权份额及其收益。

2007年2月12日,华美丰收、王一虹、禾之禾公司与兴云信签订《协议书》,3月签订《补充协议》,设立信托关系,将华美丰收、王一虹、禾之禾公司实际投资形成的盐湖集团股权权益委托兴云信持有和管理。

2006年11月—2007年7月间,华美丰收、王一虹、禾之禾公司等共支付给兴云信3.29亿元,用于投资购买盐湖集团的股份。

2007年12月12日,华美丰收、王一虹、禾之禾公司与兴云信原股东签订《资产处置及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兴云信的100%股权转让给华美集团和华美丰收,华美集团和华美丰收支付了8050万元的对价,而兴云信纳入此次转让范围的资产评估价值为7934.13万元。兴云信所代华美丰收、王一虹、禾之禾公司和兴云投资信托持有的盐湖集团股权不属于兴云信的资产,故不在此次转让之列。

根据华美集团提供的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樊崇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曲新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谢燎原亲笔签名的“关于张克强等诈骗一案的法律专家意见书”证明,上述交易行为没有什么不正常。但是,一场轰轰烈烈的上市,让这桩企业交易成为了转年备受诟病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