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赚钱秘密
来源: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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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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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近几年,华尔街投行、评级公司和一些经济学家一贯看空中国银行(601988)业,但是,每一年中国商业银行的财报都不啻为对他们的一记响亮耳光。
2月17日,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境内商业银行净利润总计约达1.04万亿元,创历史新高。公告显示,2011年一至四季度,境内商业银行净息差分别为2.6%、2.7%、2.7%与2.7%,非利息收入占比分别为20.8%、20.7%、20.1%与19.3%。
中国商业银行的暴利以这样的表述较能说明问题:商业银行已经超过烟草和石油行业成为当今中国较赚钱的行业。如果按照商业银行2011年全年净利润来计算,中国商业银行2011年平均每天赚得约28.5亿元。
央行行长这样评价华尔街的评级机构:他们不了解中国。那么,境外机构到底不了解中国银行业的哪些方面?中国的商业银行为何能够成为较暴利的行业?巨额的利润到底是怎么赚来的?
利差收入坐享其成
首先是利差收入,这是我国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而利差收入在2011年进一步放大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贷款基数庞大,另一个是银行定价地位提高。
商业银行的贷款基数庞大,应该是从2008年底政府实施的宽松货币政策开始的。仅2009年一年,我国商业银行就放出了10万亿元的信贷资金,这个数字是此前年份的数倍。这些信贷资金大多投放给了政府控制的“铁公基”项目,大型国有企业和各地成立的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是商业银行利润来源,天量信贷尾随而来的是天量的利润。
2011年央行银根收紧,持续地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不但没有使商业银行的利润降低,反而成了商业银行利润增加的助推器。
首先,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收紧了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而且,从2011年9月开始,商业银行的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保函保证金存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等都被纳入存款准备金的缴存范围,致使各家银行信贷规模投放都有所减少。而企业的贷款需求量并没有减少。在这种形势下,商业银行站在有利的地位,争相上调贷款利率,银行的利润也随之上涨。
其次,我国商业银行上缴央行的存款准备金是有利息收入的,这个利息基本能够抵消商业银行的存款成本。而且,在不断加息的过程中,活期存款利率并不在提高之列,这部分资金被商业银行用来贷款,进一步拉大了利差窗口。
按照央行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在0.9?1.9倍的范围内自由浮动。2011年,由于资金紧张,各家银行贷款利率上浮比例越来越高。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部门经理周杰(化名)告诉《新财经》记者:“以往,我们给大型企业贷款都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5%或10%,而2011年这种情况几乎没有了,对大型企业贷款利率基本都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对中型企业上浮20%,对小型企业上浮30%。”
一家国有银行的部门经理也表示:“一些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浮比例更高,达到80%?90%。有的信用社甚至超出了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1.9倍的较高上限,一年期贷款利率达到了12.8%。各家银行都是这么操作的,所以就导致了2011年贷款利息收入的大幅增加。”
记者了解到,以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息达3分利、4分利已经很高了,2011年达到了6分利。试想,企业只有在资金严重短缺,甚至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才能去贷6分利的钱,这么高的融资成本,企业还能赚到什么钱,只能是亏得一塌糊涂。
银行收费变本加厉
商业银行只靠吃利差来维持的局面总有一天会改变,因为商业银行转型,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是大势所趋。因此,监管层对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也提出了指标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来,各家商业银行还存在利息收入的转移问题。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将利息收入中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中间业务收入科目下。周杰向《新财经》记者介绍:“比如,银行给一家企业的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但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利率只体现‘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另外上浮的10%则作为顾问费或咨询费体现,单独向企业收取。”
“包括同业存款也是这样,同业拆借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比如同业拆借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30个点,但合同中会体现的是在基准利率上加20个点,剩下10个点是手续费收入。本来,同业拆借业务只有利息收入和支出,而一部分利息收入转到了中间业务收入中,但发生利息支出时体现的就是利息支出。这些转移出来的利息收入,就变相成为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周杰告诉记者。
事实上,企业只有在真正得到了商业银行的财务顾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并与银行之间有往来的财务报告或信息咨询记录的前提下,银行才可以向企业收取顾问费、咨询费。但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并没有对企业做任何服务项目,只是以顾问费的名义将贷款利息收入转嫁过来,形成中间业务收入,以达到完成上级行下发的中间业务收入指标的目的。
一家国有银行的支行行长赵勇(化名)告诉《新财经》记者:“我们行小企业中心发放贷款时,都要对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监管费,等等。比如我们发放的‘农耕文明贷款’,10万元贷款要收1500元的资金管理费。而且,各家国有商业银行收取的标准也不一样。收取的这些管理费都算作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
记者了解到,各家银行这么做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完成总行下发的中间业务收入任务,目的也是为了发展银行的中间业务。周杰表示:“有些银行因为完不成任务,就变相搞一些花架子,这样做的结果,实质上银行总的利润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在业务结构上做了调整。”
创新产品监管套利
银行中间业务的增长与银行创新产品的增长有关,其中,银信合作业务为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创造了很大的份额,也由此产生了很多创新产品。银信合作主要包括资金收付和结算及代售信托计划、担保和同业拆借及授信、其他具体业务领域的合作、信托账户的托管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等。
周杰表示:“包括房地产信托计划、大型基础建设信托计划都是通过银信合作完成的。信托计划是什么概念呢?比如一家企业搞基础建设,需要去银行融资,但可能银行因为信贷规模紧张,无法给这家企业提供贷款,或者这家企业的授信条件不符合银行的放款条件。遇到这样的业务,银行会把业务转嫁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通过隐性合作完成这个项目。”
信托计划的具体操作过程是这样的:银行将这类项目审核包装后,转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将这个项目包装后发行信托计划。银行利用自己的资源将信托计划推荐给一些有剩余资金的对公客户和高端的对私客户。由于银行客户从银行拿到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只有5%?6%,而信托计划的投资收益率可以达到9%以上,所以,很多客户也愿意投资信托计划。等这个项目到期、资金回流了以后,项目方再将资金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再将资金还给客户。
周杰向记者介绍:“在整个信托计划的融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手续费,也就是融资成本,比如,对贷款企业来说,融资成本可能是12%,信托公司给客户的投资收益可能是9%,而银行的发行代理费可能是1%。所以,银行利用这种银信合作的创新产品赚到的中间收入是非常可观的。”
据记者了解,某股份制商业银行2011年一年的信托计划收入就达上亿元。
其实,许多银信合作的理财产品属于监管套利范围。近几年,由于商业银行贷款扩张冲动很大,商业银行为了规避监管层对于贷款额度的控制,遂创造出许多银信理财产品,这种产品实质上是把贷款从表内移到了表外,是规避监管的行为。
而且,许多银信理财产品都投向了打新股、房地产和大型基础设施,风险非常高。银监会曾经几度叫停这些产品,但庞大的规模还是为商业银行产生了不菲的收入,把巨大的风险留给了社会。
收费业务见缝插针
在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还有一大块是代理保险费用。前些年,老百姓买保险产品,都要直接与保险公司打交道。但保险公司由于网点和渠道比较少,拓展业务非常困难。而随着银行理财产品品种越来越多,老百姓更喜欢去银行买理财产品。保险公司正是看到了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便利条件,才启动了银保合作的方式来拓展保险业务。而保险作为一种投资取向,在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应该是更容易被老百姓接受。
周杰介绍:“银行代理保险的手续费收入也非常可观,仅2011年我们省分行的保险代理手续费收入就有860万元。”
记者了解到,监管层对于银行代理保险手续费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各家保险公司在执行过程中,给银行的代理手续费五花八门,按照实收保费的2%?8%,哪个档次的都有。
赵勇告诉《新财经》记者:“银行代理保险不但手续费高,而且可以不承担任何风险,保险理赔都由保险公司承担,银行只帮着卖保险就行了。与放贷款比起来,代理保险的风险就小得多。”
赵勇表示:“我们帮一些黄金公司卖黄金,1克黄金就可以赚到15元手续费。还有银信通业务,一年从一个客户身上就扣掉18元。查询要收费、冻结账户要收费,银行卡丢了,开个新卡也要收费。一年下来,银行从一个私人客户身上能赚到不少钱。而且,随着银行网络越来越发达,转账、汇款变得更便捷,基本上几秒钟就可以到账,所以,银行的汇费也是一项不少的收入。”
有研究报告显示,2003年10月1日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银行收费项目仅300多种,7年后却变成了3000多种。2011年,银监会经过摸查,合并了一些收费项目,合并整理后,银行的收费项目还有1000多种。
周杰告诉记者:“监管层对于银行某些产品有严格的定价,比如银行的重控票据,包括现金支配、转账支票等,除了规定的这些收费项目外,各家银行可以自主定价,比如开户手续费,人民银行是没有规定的,但现在有的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