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委员建议发展农村经济组织破解农民增收难

来源:财新网 | 作者:财新网 | 日期:2012-03-06 点击次数:126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城镇居民,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农民持续增收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黄鸿翔建议,发展农村经济组织破解增收难题。

  从统计学意义上看,中国农民收入分三部分:一是以农民务工收入为主的“工资性收入”,二是农民从事农林牧渔业而获得的“农业家庭经营收入”,三是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指农民获得的各种政府补贴和地租、房租、利息等。

  黄鸿翔告诉财新记者,多年以来,务工收入一直是农民增收的大头。2011年全国多省份提高较低工资,但与此同时,中小企业承受的成本压力和民工荒同时存在,这说明务工收入增长潜力不大。“农业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年收入的一半以上,但增幅一直较低,占农民年收入的比重也在逐年下降。由财政补贴的农民转移性收入大幅增加,但随着基数提高,增幅也很难大幅增长。

  他认为,未来提高农民收入,要挖掘“农业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潜力,“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已经不适合形势,应该加大组织化程度。政府要出台政策,允许和鼓励有意愿的村民自动联合组织起来,成立综合性农民经济组织,形成土地规模经营。这样可以共同面对市场风险,同时,优化分工,将一部分劳动力转移出去。

  黄鸿翔强调,综合性的农民经济组织类似于合作社,但不同于现在松散的季节性、单向性专业合作社,这种组织应更加稳定。

  但要实现规模经营,保障农民权益、给承包地确权是基础。黄鸿翔认为,仅靠土地确权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确权只是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第一步,确权后,还要研究土地作为股份制入股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