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宁:预防工作有了实施办法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06
点击次数:124
近日,云南省富宁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由该县检察院起草的《富宁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是继去年10月富宁县委、县政府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后,富宁县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实施办法》从预防对象与重点、预防职责与措施、监督与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富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起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人大加强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配合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机制。
据了解,2011年富宁县检察院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开展预防调查147次,撰写案件剖析报告45份,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8份,向没有发案但存在管理隐患的5个单位或部门发出预警建议。同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146份,对全县11条农村公路建设开展同步预防,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预防咨询140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