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央企上市公司对证券市场稳定负有责任(上接A1版)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06 点击次数:110

(上接A1版)

王勇接着例证并强调说,还要继续推动中央企业的股份化和证券化,使中央企业的资产和资本流动更加符合市场规律。

“央企上市、资产证券化以后,激发和促进了企业的活力,建立了更灵活的机制,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包括各种数据报表和内部运行情况。这样,促进企业运行更符合国际规律,企业是市场主体,参与国际竞争,更符合国际化。”王勇说。

对比王勇向本报记者披露的较新数据,根据公开报道,截至2003年底,中央企业中进行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国有净资产额,已经占到全部中央企业净资产额的36.7%。这意味着,国有资本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比例,从不到40%跨越到接近70%,整整用了8年的时间。

下一个问题是,既然上市是国有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主要形式之一,那么在目前的市场条件和状况下,是否具备推进的窗口?在2011年,中央企业的公司股份制改革持续推进,中铁物资、中国五矿和一汽集团当年完成整体改制,整体上市只差临门一脚。

王勇对此指出,央企上市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和资产的状况而定,另外还要符合当时资本市场的情况,“在市场合适的时候上市”。国资委积极推动符合上市要求央企上市,具备条件的要实施整体上市。“央企上市公司是大股东为股民创造利益,为国家创造财富。”他说。

在市场合适的时候央企要积极争取上市,这个硬币的另一面是,在实体经济中是中流砥柱的央企,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又应该具有怎样的担当?

王勇对此毫不含糊:央企上市公司对证券市场的整体稳定负有责任。“央企上市公司应该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通过它们自身很好的发展,稳定整个股票和证券市场,为广大股民、为所有股东创造较好的效益。这当然也包括民营企业。”王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