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小推车”背后是错位的权力观

来源:红网 作者: 日期:2012-03-06 点击次数:102

日前有苏州商贩反映,苏州留园街道城管要求商贩统一购买便民小推车,价格在3300多元,如果不购买城管指定的小推车就不能做生意。而在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当地城管允许商贩自备小推车,但每月需缴纳500元的加盟费。对此两地城管回应称,此举为规范管理、统一管理。目前相关部门已就此事介入调查。(3月5日《北京晨报》)

规范商贩经营行为本是城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在手段上大可以采取比如合理划定摊位、科学定位摊区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办法。而统一小推车的办法,充其量只能达到整齐划一、装点门面的效果,与解决占道经营等现实问题毫无关系。因此,说到底,规范管理是假,以权谋私才是真,根本上,则是错位的权力观在作怪。

城管部门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的,该为谁服务?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可从苏州城管部门推行小推车的做法来看,早已把公权力等同于私器,当做用来满足个人欲望的工具。当地城管部门以规范管理为名,滥用行政权力迫使商贩屈从购买由其指定的“便民小推车”。在没有公开招标,没有协商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推出的“便民小推车”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

更让人感到愤懑的是,在苏州通安镇,当地城管部门还“创新”做法,允许商贩自备小推车,但要收取每月500元的加盟费,此举颇似黑社会组织收取保护费。城管部门固然有管理的权力,但较重要的职责却是规范城市环境,为社会大众服务,可事实上,苏州市城管部门并没有从改善服务水平上着手,却在商贩身上打起了主意,全然忘记了公仆角色、服务职责。

这种权力观的错位,源自官员自上而下任命,监督疲软乏力,如果任由这种错位蔓延,则势必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损耗。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天价小推车”的闹剧,就需要矫正权力观念和行为的错位,具体说就是要改变权力体制中存在的结构性弊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约束。当务之急,则是对苏州当地城管部门以权谋私的行为从严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法者严惩不贷。

[作者:禹海君]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