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就是良知、责任的公民精神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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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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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学雷锋”总是轰轰烈烈的,不管从报纸、网络,还是电视上,总能看到连篇的报道。但这些报道对于我们来说,总有点陌生感。作为80后群体,很多人可能跟笔者一样,没有经历过“革命岁月”的精神洗礼。印象中,对于“雷锋精神”的理解,不过就是一次活动、一个节日,真的深刻不到哪里去。而面对这一群体,如何理解并践行“雷锋精神”?
????新时期下的“雷锋精神”,应该就是良知、责任的公民精神。一方面,作为个体,要有对家庭、集体以及国家的责任,另一方面,还应该有大是大非、危急关头的良知。具体体现为:要有基本的法律、道德常识,在这个框架内守法诚信地行事。做到此,至少于人、于社会是有益无害的,这就契合了“利人”的精神要义。
????另一方面,在危急时刻,不能做“麻木的看客”,更不能视而不见。可以害怕、可以六神无主,但不应逃避、不应麻木,应该切实肩负起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应该履行的责任。例如,见到歹徒行凶,及时报警,即使自己“不敢扶”、“不敢救”,也要及时为落难者提供有益救助。不必跟着大部队冲去敬老院为老人洗第八次澡,但一次基于良知的救助,足以践行雷锋精神。
????表面看来,守法诚信、见义勇为,与雷锋精神的高大相去甚远。但在新时期的新语境下,社会道德式微、公民的良知与责任不彰的背景里,关键时刻的良知与责任,足以成就雷锋精神的伟大,也恰恰是践行雷锋精神的契机。3月3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被记者问及“如何看待当下的雷锋精神”时表示,“学雷锋”对于解决当前存在的“小悦悦事件”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其实也暗含着雷锋精神在新时期里良知、责任的新寓意,发人深省。
????在转型阶段,社会资源重新整合,个体与整体矛盾普遍存在。生存压力较大,太多的刚性需求、太多的求而不可得。在“穷则独善其身”的传统语境下,若能坚守良知的阵地,做到对于危难不视而不见,尽到自己该尽的义务,换得良知上的平衡,就已经是“公民境界”。在此基础上,坦然、舒展地面对世界,不暴戾、不冷漠,与人有益、与己无害,也就是新时期雷锋精神的要义。
????80、90后群体,是肩负着公民精神培育的群体。将雷锋精神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从公民精神的广阔范畴中抽象出来,既能为雷锋精神找到一个相对具体的立足点,也同时能更有效地强化良知与责任的公民精神。这对于社会道德建树,和谐氛围形成,大有裨益。
????什么时候雷锋精神可以被真切地践行?当“不敢扶”、“不敢救”成为过去式的时候。而这个时候,良知与责任意识已经深入绝大多数公民的内心,公民精神又何愁不会昭彰?(郭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