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消费”浪费应纳入刑法调整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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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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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4日讯 记者张国强??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是近两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之一。今年,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会议提案建议,将“三公消费”浪费纳入刑法调整范围,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
提案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为狠刹公款吃喝歪风,下发禁令和通知不计其数,但大多数收效甚微。近年来,公款吃喝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呈现愈演愈烈之态势,花样越来越多、档次越来越高。
提案建议,遏制“三公消费”首先要建立相应制度,如:制定和实行严格的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公务接待网上公示制度、强化对公款吃喝的监督、将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范畴等等。
提案指出,“贪污”在我国刑法中已经明确属于犯罪行为,而公款浪费问题,不仅没有列入犯罪之列,甚至还得到了放纵,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公款吃喝等浪费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
对于如何建立遏制“三公消费”的长效机制,提案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消费”浪费纳入刑法调整,以此来约束官员的公务行为,这不仅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还可以将节省下来财政资金用于民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