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民行检察守护一池碧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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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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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做亚洲第一大人工淡水湖的丹江口水库,拥有可直接饮用的国家一类优质水。水域生态环境对水质的影响不容小觑,为此,丹江口市检察院很早就将打击盗伐林木、非法捕捞、狩猎、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提上日程。
为切实保护南水北调源头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丹江口市检察院加大了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2008年,村民黄某在库区非法捕鱼200余次,捕鱼近千斤,被丹江口市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批准逮捕。当地非法捕捞现象由此得到了有效遏制。
同时,丹江口市检察院积极发挥民行检察职能作用,在探索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上下功夫,力求较大限度地保护库区资源环境。2009年7月,村民胡某超计划采伐林木144立方米,该院以滥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为保护库区林木资源,该院民行检察部门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胡某补种数量为被伐林木株数5倍的树木。胡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胡某于两年内补种杉树1100棵并养护成林。此种对被告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解决了只伐不种、导致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问题,使被破坏的山林得到了有效恢复。
(本报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袁明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