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镇平均低保拟为515.83元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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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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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从4月1日起提高低保标准
记者昨日从民政部门获悉,广州拟从4月1日起,提高城乡较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据测算,此次调整标准,全市城镇平均低保标准为515.83元(平均提高10.44%),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为445.71元(平均提高18.18%),提高低保标准后,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为城镇平均标准的86.4%。
在市民政局网站上,《提高我市低保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正在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本次调整的低保标准、孤儿养育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根据《方案》,城镇低保人员中“三无人员”的低保救济金,按当地低保标准上浮30%计算。同时,提高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从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提高到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