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发布在即 粤赣鲁苏浙率先布局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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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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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发布在即 粤赣鲁苏浙率先布局∣多利好政策推动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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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认为,有一个较完善的“带薪休假制度”将使《纲要》实施效果倍增,而这也正是业界乃至投资者对此次《纲要》较为期待的内容
早在2011年底,据相关媒体报道,由国家旅游局牵头拟定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纲要》)就已下发至各省旅游局征求意见,并预计于今年年初出台。
如今,被人们淡忘了近3个月之久的《纲要》又有了新的动态。据悉,国家旅游局正在就《纲要》展开进一步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并将“积极推进《纲要》的编制工作”作为推进落实“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的首要任务。
这一消息在业界看来,预示着《纲要》已越行越近,其正式发布将指日可待。显然,《纲要》将是一针效果显著的内需“强心剂”,其对A股,特别是旅游、餐饮等消费板块的带动作用也在人们的预料之中。
不过,由于《纲要》内容涉及“职工带薪休假”等利益分配难题,业界十分担忧其成为新政落实的瓶颈。而事实上,解决这些矛盾,正是全国各地出台配套举措的使命,亦是评判《纲要》实施成败与否的关键。
广东、江西、山东抢先动
早在2007年,国家旅游局便已公开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国民旅游计划”。
作为如今《纲要》的雏形,该“计划”曾在个别省份推动先行先试,同时谋求在国家层面立项编制。据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副司长高舜礼透露,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正是当初的4个试点。
此后,受金融危机冲击,广东省基于“拉动内需,应对金融危机”的考虑在2009年2月23日率先启动了“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提出鼓励员工在“五一”前后带薪休假,连同“小黄金周”形成事实上的长假。
2009年3月,在上述提到的4个试点之外,江西步广东后尘发布了《江西省居民休闲旅游三年行动计划》。
2011年8月2日,《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在济南发布。相关报道称,这是我国首个以“纲要”形式颁布实施的全民休闲促进性文件。根据《纲要》,山东将把职工带薪年休假纳入考核,确保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不仅如此,除广东、江西、山东外,据记者了解,江苏、浙江、北京、山西等地也已经或即将实施国民休闲计划。其中《浙江省公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在2009年就已上报省政府审议。而2011年“五一”黄金周结束后不久,江苏召开加快发展旅游业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出台《江苏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在业界看来,国民休闲计划的大范围铺开已是必然趋势,其中,广东、山东正在着力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而这将成为提升“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效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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