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莫小松 广西壮族自治区将于3月1日起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实施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年度签注,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