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营造良好环境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3-04 点击次数:82

□检察机关取得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在反腐败工作中切实担当起主力军的重任

□为辽宁文化发展和繁荣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王书记,您好!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请您谈谈对这一年辽宁检察工作的印象。

王珉:务实,是我对这几年辽宁检察工作的一个突出感受。从“平稳、务实、和谐”发展思路的提出,到“服务发展、保障稳定”等工作目标的确立,从“诉讼监督年”活动的开展,到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举措,从各项专项执法工作的部署,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在实现检察工作自身创新发展的同时,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给我留下较深印象的是去年夏天,省检察院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辽宁巡展,省内400多家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共计3万余人参观了沈阳分展区的巡展。全省14个分展区共组织巡展1000余场,历时3个多月,各地700多家单位、共计7万余人参观。此次巡展是我省历史上时间较长、规模较大、效果较好的一次预防警示教育活动。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是这几年全省检察工作的一个亮点,让我很有感触。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能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与查处职务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并且将它作为强化监督职能、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体现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大局意识。去年省检察院向省委提交了《2008-2010年度我省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从《报告》所引用的数据资料以及篇幅内容来看,检察机关确实下了很大的功夫,投入了很大的精力,所提出的对策建议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合辽宁的省情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为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反腐倡廉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回顾过去,我们可以欣慰地看到,全省检察机关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所取得的扎扎实实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认同。在近几年的省人代会上,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都以很高的赞成率获得通过,就是很好的例证。

记者:反腐败是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您认为检察机关在惩防腐败总体格局中应该如何强化自身的职能优势?

王珉:反腐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是重要的参与者,也是其中的主力军。当年,我们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就是在省检察院的倡议下成立的,此后,全省各地也都在当地检察机关的倡议和推动下成立了区域性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而且无一例外都将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了当地检察机关。这些社会化预防工作组织日后在各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成员单位之间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的重要平台。我想,在今后的反腐败工作中,检察机关不仅要继续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更要切实担当起主力军的重任,积极从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方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记者:去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全面部署,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提出新任务新要求。您认为检察机关应该怎样加强文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大局?

王珉: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性。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与文化建设的结合点,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的职责,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保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为我省文化发展和繁荣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2012年下半年,我国将迎来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省委对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有何要求?

王珉:今后四年,对我省的发展至关重要,是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决胜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辽宁要在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民生改善、生态修复等诸多领域实现全面跨越。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则涵盖了上述各个方面的发展要求,承载着全省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崭新期待,进一步明确了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也为全省的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顺利实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要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密切关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镇化等进程中职务犯罪的新动向,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和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决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与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国计民生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二是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着力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强涉及民生的法律监督工作,切实把保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贯穿办案始终,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群众幸福感的过程,努力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三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稳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试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严惩司法腐败犯罪。深化检察改革,积极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创新,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四是深入查办职务犯罪,着力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案件,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破坏生态资源、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