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送来《爱的教育》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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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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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贾富彬 通讯员陈晨)“别在黑暗中落泪,向前看,还有一片明亮的天。”小苏读着《爱的教育》一书中的语句,体会其中的人生哲理,深深感受到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自己的关爱。
今年初,小苏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案子虽已了结,但她的成长仍是检察官的牵挂。2月15日,检察官来到济南市看守所,陪小苏度过18周岁生日,并将《爱的教育》等书籍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她,希望小苏重拾对生活的热情和信心。
近年来,天桥区检察院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多为冲动型、受教唆犯罪,改造难度不大等特点,按照教育感化办案的原则,灵活转变执法办案方式,先后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程》、《关于对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从关注未成年人的价值观、人生观改造,促进其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入手,引导、帮助失足未成年人走出人生低谷,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今年初,该院开展了关爱涉及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活动,加强与看守所、监狱的联系,时刻掌握涉案未成年人服刑期间的改造动态;从生活细节着手,拉近检察官与涉案未成年人的距离,促进双方真诚沟通与交流,及时化解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结,实现教育感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