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要有“上网底线”无可厚非
来源:红网
作者:
日期:201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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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株洲出台了一个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的文件,该文件约束该市的党员干部,对涉及互联网络、通信网络等制作、发布、传播有关文字、言论、图片、视频或涉及网络安全的行为,要求官员要有“上网底线”,并制订了惩罚措施。文件出台后,引起了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甚至不乏质疑。在我看来,这种争议,对政府信息公开与网络管理工作,都是有益的。
事实上,我国网络管理一直是发展先于管理,管理落后于发展。随着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网络的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各级各部门对于网络管理也进行了许多探索和实践,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但规定的内容几乎在网上搜索不到。究其原因,无非就是害怕网络的断章取义、负面解读、口水效应,怕无端生出许多是非。
现在,株洲将对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规范”一目了然地公开到网上,毫不回避、不顾忌,应该得到肯定。其实,各级党政部门管理好党员干部队伍,既是基本要求,也是责无旁贷、天经地仪之事,只要这种管理有助于社会的公正、有序。让党员干部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起示范带头作用,本当理直气壮。
再说,做人要有底线,做官更要有底线,做任何事情,党员干部都应起到表率作用。现在有一些党员干部,网上网下身份分离,在提拔、利益等问题上,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要优于一等,而在为人民服务,在行为规范上把自己与普通民众相等同,听到事儿就上网“透个风”,参加一场活动就随手发个“博”,有想法就进论坛“灌点水”,全然没有大局观、责任感。
有人认为此条例与我们提倡的“政府信息公开”背道而驰,其实不然,它与我们的政务公开初衷是一致的,异曲同工。我们今天获得信息的渠道太多了,网上之“风”、论坛之“水”、微博之“散”,致使信息纷繁复杂,人们无所适从。株洲的行为规范与政务信息公开并不矛盾,因为,政务信息公开应当是组织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其实更彰显出政务信息公开的唯一性、权威性和可信度。
[作者:明月锁清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