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第一大案落判
来源:新快报
作者:
日期: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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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东窗事发,到前日的宣判,新华保险(601336)前董事长关国亮涉嫌侵占、挪用巨资案在北京市二中院落判。关国亮获刑6年,也意味着这场持续了近7年的“中国保险第一大案”就此终结。但与当年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关国亮涉嫌挪用130亿元巨款相比,法院较终认定其挪用资金额为2亿元。
关国亮案一拖七年
关国亮案始发于2005年,当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新华保险的例行审计中发现了诸多资金运作疑点,随后关于新华保险违规运用资金的传闻开始在坊间流传,而监管部门也不断收到各类举报材料。2006年下半年,保监会开始介入调查,关国亮也在2006年底被正式免除董事长职务后。2007年,保监会宣布对新华保险进行托管,由保险保障基金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手中的股权,解决资金挪用问题。
根据当时的调查,关国亮任新华保险董事长的8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较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房地产等领域,至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
2008年底,该案就已在北京市二中院审理完毕,但因该案案情复杂而延期审理,直至前日宣判。
130亿元较终认定2亿
虽然当初调查传出的涉及金额达到130亿元,但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只指控关国亮涉嫌职务侵占300多万元、挪用资金2.6亿元。据知情人士介绍,主要是因为其中大部分资金被定性为拆借,不属于犯罪。
法院经审理认定,指控关国亮侵占罪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指控其挪用三笔资金中有两笔证据不足,较终认定挪用资金额为2亿元。据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人马跃被宣告无罪。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2岁的关国亮是哈尔滨人,曾供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1992年加盟东方集团(600811),任董事局副主席、常务副总裁。新华保险是由关国亮一手创立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案发前任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