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提高城乡残疾人生活救助水平 实现“应保尽保”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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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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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银川3月3日电 (记者 邹欣媛)预计到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将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较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并且将逐步提高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
宁夏有各类残疾人43万人,涉及120多万家庭人口,其中肢体残疾人约占残疾人总数的29%,达12万多人。近17万贫困残疾人口生活在农村。由于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政策措施不够完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仍难以稳定保障。
据自治区残联介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十二五”期间,宁夏将把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纳入城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体系,落实并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护理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
针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残疾人及家庭,宁夏将实行重点救助。同时将住房困难的城市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予以安排,将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另外,宁夏还将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津贴制度,不分城乡,对二级(含二级)以上残疾人,按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津贴,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同时建立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护理补贴制度,探索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并制定残疾人生活用电水气暖费、挂号费、诊疗费等项目以及农村残疾人筹资筹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