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发放现场来了检察官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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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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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任晓利 段永谊) 2月28日,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现场,监督一酒店集资纠纷案件6600万元执行款兑付工作,整个发放过程规范有序,800余名利害关系人当日全部领到了执行款。
2002年,该酒店以高额红利向西安市市民进行集资,800余人参与其中,集资金额达1.2亿元,2006年酒店因经营不善破产,导致参与集资市民的投资款无法兑付,引起群体性上访。
2007年,此案经西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定酒店向市民兑付本息,西安市中级法院指定西安市临潼区法院执行该案。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临潼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次与临潼区法院沟通联系,询问进展情况,查看执行文书,督促尽快执行,对众多申请执行人的确权依据认真厘清,同时严格监督法院对该酒店所有资产的查封、评估以及拍卖程序,及时收集案件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意见和建议。该区检察院和法院执行干警相互配合,终于在今年2月执行完毕,共执行回6600万元款项,并及时启动了兑付发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