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 日期:2012-03-03 点击次数:60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编号:临2012-01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1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联董事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公司董事谢景富先生委托公司董事李小晶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共4名董事填写了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大连银行天津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大连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总额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银承和贸易融资等,期限二十四个月,方式为信用。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办理总额壹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方式为信用,期限一年,资金具体由公司南京经销分公司使用,同时授权该分公司负责人戴庆富先生签署相关用信手续。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2、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调整负债结构。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6、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三、四、五、六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3月19日上午9:30在北京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编号:临2012-011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2年3月19日上午9:30在北京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2012年3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2 年3月15日、16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黄晓、郑佳珍

联系电话:010-83673502

传真:010-83673332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

邮编:10007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2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委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