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名著走向名剧:首先要尊重资源、尊重文化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刘欢 日期:2012-03-02 点击次数:118

  作者:杨逸  

  伴随着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历史性发展,作为文化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影视剧艺术以其独有魅力,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创作潜力。影视艺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名著改编题材影视剧”的价值性探究自然也就成为需要在现实社会语境下考虑和思考的环境。

  影视艺术作为一种综合艺术表现形式,本身就在题材上存在多元的艺术特点,选择文学名著来作为自己叙事结构的文本无可厚非,但面对名著这一特殊文本,就需要有文化价值和人文理念的多层思考和定位。

  首先,名著是作为一个民族的集体记忆和在这个具体历史画卷和历史环境下所蕴含的民族精神所得到广泛认可和弘扬的、具有超越不同时代和不同人群的高度认同的思想文化典籍。名著一方面由于极为优越的诠释了民族心理,故而在民族文化认同上具有内在的、以民族心理和民族精神为文化逻辑的稳定性,比如《水浒》这部文学名著,就是以对民族精神中的忠义文化的文学展现;另一方面,它又必然是对一组典型环境描摹刻画十分细致入微,从而获得了单纯的故事读者和文本接受者、审美接受者对美的向往和认同,故此又有着文本故事所发生的环境背景的典型性和稳定性,例如我们一提到贾宝玉和林黛玉,就会想到《红楼梦》,而宝黛二人所生活的典型环境--大观园就是《红楼梦》的被后代读者认同的稳定的、典型环境。

  其次,名著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由具有一定社会观念和文化认识的人,在经历过他所在那个历史文化和生产环境的社会矛盾、思想交融和生产发展的时代大格局后所创作出来的。任何一部名著既有着作为全人类和全民族所认同的共同价值之外,有不可避免的带有时代和社会的印记,这是我们认识历史、认识名著本身都十分需要的观点。美学上有知人论世的审美要求,即认为对任何文本都要先探究文本作者的历史活动环境和思想文化所得以展开的社会结构,这样才能对作品得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例如我们读鲁迅先生的《阿Q 正传》,如果不能先了解辛亥革命发生之际的中国社会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群众对革命、对新文化、对启蒙思想的认识以及态度,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鲁迅笔下看似充满诙谐、实则对国民性寄以批判式关爱的创作态度,更进一步说,如果在此基础上有对鲁迅个人所具有的改造国民性的“立人”观点有一定了解,并通过对那时辛亥革命后鲁迅在北京的个人经历有一定认识,就会加深对故事的理解。所以,名著本身能成为名著,有一定成分就在于名著是个人经历和特定历史环境的再现。

  通过对名著的文化认识,我们可以看到,要想改编好一部名著的影视剧,就要处理好这样三对关系,即民族文化认同与当前社会文化消费心理的关系、名著典型环境与影视艺术中故事场景的关系以及影片所设置的特定历史环境再现与历史真实的关系。而这些都需要创作中对名著文本吃透、对文化找对感觉、对观众心理找好需求点的基础上实现。名著改编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需要用艺术家的心灵来和另一位艺术家互动的过程,是思想与艺术的沟通。

  我国的名著改编影视剧自八十年代就开始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热门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文化产品的选择和需求出现多元化的倾向,人们开始反思和重新定位传统文化,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文化消费心理对民族经典的回归。这一时期,名著改编题词影视剧应运而生。中央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所制作的《西游记》、《三国演义》等历史经典,成为整整一个时代的民族集体记忆,并伴随着国家的文化交流,走向世界,为所有爱好中国文化和关心中国的朋友带去了一个日益发达和文化昌盛的新中国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该时期所创作的名著改编题材,很好的解决了以上三大关系,并以充足的文化自信回答了传统与现代的文化创新问题,而很多环境和人物造型都成为在对原著充分把握和对民族文化认识有一定理解的基础上的经典,更在当今名著改编题材日益增多的情况下观众对新的人物造型和故事文本的批判标准。

  近些年来,名著改编热潮再次兴起,较之以往,在特技效果和视觉冲击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同时展现出自己的特点,概括起来,即故事结构的重塑化、造型设计的时尚化、影视效果的特计化和营销模式的商业化。这些影视剧在冲击已有的名著题材影视剧的同时,也给传统的审美观念以新的思考与审视。这样,就给我们带来一个问题,即一部优秀的名著改编题材的影视剧,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说是一部优秀的、成功的影视艺术作品,即当今名著题材影视剧的审美标准在哪里?

  我们认为,主要是三点,即要看这部影视剧在对待凝聚了民族精神的文本上,能不能体现原著精神;在对待观众审美需求上,能不能为观众营造一个积极向上、阳光正气的审美氛围;在把握时代精神、展现文化传承上,能不能适当的、有度的把握社会现实需求。

  先谈第一个问题,即名著题材影视剧对原著的把握上要吃足吃透。中国古典文学名著文化内涵博大精深,是融合了作者的人生况味和市井民俗、百家学养所形成的综合性的文化作品,可以这样说,古典名著中的任何一部都可以视为一部文化思想的百科全书,里面所蕴含的民族精神和文化底蕴需要敬畏,而不是由纸上到荧屏上的简单的照搬,更不是肆意歪曲。当然,影视剧作为特殊的艺术样式,自身具有特殊的文化特点,即注重传播性而非传承性,这就需要审美群体的大众性而非精英性,从这个角度上说,把原著里的情节和文化内容一字不落的体现出来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我们看一部名著改编影视剧是不是符合原著,主要还是要看它是不是体现了原著的真精神,即文化主脉和民族审美情趣。比如,我们看《西游记》,就要是不是体现了主人公孙悟空的反抗精神和唐僧师徒坚毅刚强的信仰精神,要看是不是体现原著中恬淡清虚而蕴含刚强积极的审美效果;我们看《水浒》,也要看是不是展现了宋江等人物身上那种既对封建社会里的黑暗腐朽势力不满又对较高统治者抱有幻想、希望国家政局清平、百姓生活安定的双重思想,要看是不是把农民阶级对反对封建统治的坚决性、斗争性展现出来。当然,这并不意味只要有精神上的反应就足够了,语言、人物造型、场景设计都需要我们在影视剧中下功夫。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不断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审美要求也必然会得到相应的提升,这就对影视剧创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二,即能不能为观众营造一个积极向上、阳光正气的审美氛围。这就涉及到名著改编中的故事文本的在创作。从名著文本到影视剧的剧本,这既是审美接受者转变过程,也是一个审美环境和审美氛围再塑造的过程。不可否认,由于时代和社会文化、自身阶级地位的局限性,古代文学作品的作者不可能对现实社会的审美需求做出方方面面的预测,在一些细节上还可能与我们的社会审美观有差距。这就需要我们在剧作过程中以扬弃的观点来重新定位其文化价值,既要理解作者和文本的历史性又要清醒的看到其中某些思想价值和语境描写的局限性,做到历史和现实的统一。我们现在名著改编有一个倾向,即对一些约定俗成的人物形象进行颠覆,比如对一些传统意识里的反派人物,用一些看似先进、人性的观点来再塑造,形成买点来博取观众的收视。人物再塑造当然可以,但要有度。任何文学作品的文本都是完整的整体,里面的人物形象都是服从于整个故事所要宣传或批评的思想价值,改变一个人物可能就对整个故事形成文化价值意义上的反差。至于用所谓感情戏来肆意添改原著的做法,本身就是对原著的误读。

  第三,在把握时代精神、展现文化传承上,能不能适当的、有度的把握社会现实需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对思想文化的价值评价出现多元化的倾向,对于众口难调的审美需求,名著改编题材影视剧出现了为迎合时代语境和观众文化娱乐消费心理的名著语言、故事结构和人物形象的再次塑造,于是,一批使用现代语言和动作日益现代的古代人物就出现在荧屏上。我们认为,任何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是时代语境和人文气息的产物,都离不开它的作者所生活的文化环境和思想潮流。而文学作品的阅读过程或者影视艺术的欣赏过程又是一个文化价值的阐释过程,而任何的文化阐释都需要一定的语言文化背景来加以辅导和理解,从这个角度上,适当的加入一些反应现实语境的话语无可厚非,幽默和娱乐本身就是影视艺术的作用之一,但并不是意味一味的加入现代语言就是名著改编的必须过程。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与其语言文化的功底密不可分,离开了名著所产生的特定语言和行为背景,名著的文化意义也必将大打折扣。

  文学名著作为中华文化传承中的瑰宝,是我们所有炎黄子孙的共同财富,也是影视艺术的宝贵资源。我们的影视艺术的研究者、工作者需要是一位有情感的体验者,又要是一位有理智的觉察者,更要是一位有文化内涵、文化感觉和文化修养的艺术思想家。从“名著”走向“名剧”,首先是要尊重资源、尊重文化,更重要的是要深入到群众火热的生活中,体悟群众较需要的文化思想,结合时代和名著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