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问题是 苹果没有拿出和解诚意”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作者:中国经济新闻网 日期:2012-03-02 点击次数:78

  肖才元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案件的主办律师。

  2月29日,苹果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纠纷案二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在庭审现场,双方唇枪舌剑,激辩了近6小时未果。

  在广东高法还未宣判之前,昨日,深圳唯冠的主办律师肖才元在深圳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就此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本报记者戴和清 深圳报道

  如果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不得到遏制的话,不仅仅是制度的悲哀,也是法律界人士的悲哀。——肖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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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动机“是苹果在告唯冠,不是唯冠杀猪”

  潇湘晨报:网上对唯冠有不少负面看法,包括为什么在iPad刚进入中国时不提起诉讼,现在起诉是因为“猪养肥了”,你如何看?

  肖才元:这是一种误解,2010年2月份以后,苹果公司因向深圳唯冠公司索要中国大陆两个iPad商标未果,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原本定于2010年8月开庭审理,但苹果一方申请延期开庭,理由是需补充证据。2010年9月苹果公司突然在中国市场发售iPad产品。深圳唯冠当时就积极应对,准备要求工商查处和另案提起侵权诉讼。但启动并不顺利,由于人们无法相信苹果公司会如此的侵权,总觉得一定有些特别的理由。

  2011年2月23日深圳中院开庭审理后,苹果又要求补充证据,到了5月,判决还没下来,深圳唯冠决定另案起诉苹果经销商,因为认定苹果经销商的侵权就等同于认定苹果的侵权。所以不是因为猪养肥了的问题,是苹果先告唯冠。

  潇湘晨报:此前,唯冠方面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声称唯冠没有向苹果提出一分钱的索赔,目的是让苹果停止侵权。之后又有消息称唯冠将在美国起诉苹果索赔20亿美元,这中间的态度转变作何解释?

  肖才元:我们也一再声称,索赔到目前为止,没有一种确定的方案,需根据案件走向和苹果公司是否有诚意和解,再来定方案。苹果至今没有拿和解方案,现在刻意去索赔,会使得时间更加漫长,当务之急是遏制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

  潇湘晨报:是否担心这个案子会产生一种导向,让人们觉得商标抢注有利可图,导致一些恶意抢注商标的现象出现?

  肖才元:这个案件绝对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深圳唯冠公司2001年就申请注册了iPad商标,和恶意抢注不沾边。而苹果公司推出iPad产品是在2010年初。抢注往往是判断你的产品很有影响力时,先你一步注册。而深圳唯冠注册时,苹果iPad产品还没有出现,原本这个iPad概念就是深圳唯冠独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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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诉讼 “苹果没有拿出和解诚意”

  潇湘晨报:对二审结果预测一下,胜算有多大?

  肖才元:出于对法院的尊重,我们不方便过多地评判,但是我们抱着必胜的信念。

  潇湘晨报:为什么苹果声明已经获得香港法院的支持?

  肖才元:这里需要解释的是,关于双方的合同纠纷香港法院根本还没有开庭,目前的禁制令(即在谈判期间,唯冠不能将苹果商标权出售给第三方)只是暂时性的。而且境外诉讼的结果与双方的诉讼投入是息息相关的。

  潇湘晨报:怎么理解苹果方面放弃要求适用香港法,而同意本案权属纠纷适用中国法?

  肖才元:苹果公司针对的是中国商标,根据较密切联系原则,应该选择中国法律。苹果公司在自己的起诉状上,一审时引用的都是中国法律。此后苹果一方要求适用香港法律,所称理由为台湾唯冠和IP公司约定适用香港法律。但深圳唯冠公司不是该协议的签约人,不应受到该协议的约束,因此不应当适用香港法律。所以在我们的一审代理词和二审答辩状里,都充分阐述了这个观点,苹果一方也充分意识到适用香港法律的观点实在是不能成立,所以2月29日当庭放弃了适用香港法律的观点。

  潇湘晨报:若法院没有支持唯冠,接下会有什么打算?美国的起诉会继续下去吗?

  肖才元: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案件得不到支持,商标专用权是我们的,是不容置疑的,我们也从来没有将商标转让给苹果一方,而苹果目前的侵权太嚣张了。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我们的主张都是合法的。至于美国的起诉,和深圳唯冠没有关系,是台湾唯冠去起诉的。

  潇湘晨报:唯冠有没有和解的意向,如果要和解,条件是什么?

  肖才元:唯冠公司从来没有拒绝过和解,但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如果再持续下去,只会引起更强烈的愤慨,会增加和解方案达成的难度。具体的和解金额现在说不准,双方需要拿出诚意来达成较后的和解。现在问题是,至今苹果没有拿出和解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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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影响 “我自己不买,也不用iPad”

  潇湘晨报:本案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苹果公司的产品受到喜爱,品牌价值是由苹果公司创造的。如果唯冠胜诉,不考虑法理,你觉得公平吗?

  肖才元:首先我们这样去理解,苹果公司在案件中,是挟持消费者来打压唯冠。不让用这个商标就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商标价值的产生需要积淀,必须是一种合法的使用。苹果公司商标价值是畸形的,它不是建立在合法基础上,而且是对我国的不断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的公然的践踏。(大家)都去用山寨版,你就打击山寨版,也是不是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因为价格更低,更有利于消费者。这不是同样的逻辑吗?

  潇湘晨报:会不会出现一个比较戏剧性的结果,唯冠赢了,但苹果不愿意和解,宁可iPad退出大陆市场,那时候唯冠能承担众多果粉的口水吗?

  肖才元:苹果公司如果不愿意和解,它就要考虑自己的侵权成本,我相信,这个成本一定会远远大于和解成本。苹果的平板电脑应该不会退出中国市场。有人预计苹果公司会换个商标使用,果粉们依然可以购买使用苹果的平板电脑。

  潇湘晨报:这个案子在生活中对你个人有影响吗?不少“果粉”把唯冠看作“抢掠者”,作为代理律师,是否担心这种“抢掠者”代言人的形象会对你负面影响?

  肖才元:知识产权的维权行为在世界各地,特别是西方社会都是得到高度认可的。如果中国的企业在美国对苹果形成明显的侵权,侵权代价将是极其高昂的。苹果公司在中国的侵权,为什么要换一种眼光去看呢?苹果侵权问题太恶劣了,明知道对深圳唯冠商标构成侵权,却不加理会,先用了再说。当然,他们当初对案件的结果进行了误判,以为自己会赢。维权不能以贫富悬殊来论理,既然是我的权利,我就要较大程度地去维护。

  唯冠公司在维护商标专用权上,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包容,不应当过多地用习惯性的道德观点来加以评判。我相信,这对提升中国企业的维权意识是有正面的推动作用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使有部分果粉,对我们律师的行为持有一定的不理解,但我相信,较终是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的。

  潇湘晨报:你用iPad吗?

  肖才元:因为我的职责是阻止苹果的侵权,即使iPad产品很受大众欢迎,但我自己不买,我也不用iPad。

  “从业生涯中,这起案件较不被人理解”

  深圳世贸大厦的办公室里,作为iPad商标权纠纷案中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有着24年从业经验的肖才元向记者“倾诉”了自己代理这个案件一年半来的体会。

  “在我律师从业生涯中,这起案件是较不被人们所理解的。”肖才元说,“刚开始时,包括我太太都在说,这个濒临倒闭的企业,会不会将自己在业内的形象弄坏了,投入的精力太大,到底值不值得?”

  他透露,自己的心理压力一度非常大,原因是深圳唯冠是一个濒临倒闭的公司,而苹果又是较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两方的经济实力极大的不平等,被人们称为“蚁象之斗”。加上社会上还有不少人都认为,唯冠是想借机发财,“好像这种企业的商标权纠纷不值得代理,法律的正义性不强。”参与案件的代理后,肖才元较大的体会是,“我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比我自己先前想象的还要强得多。”

  随着代理的深入,肖才元发现,周围的同行理解的越来越多,用他的话说,“得到普遍的认可,大家都觉得,特别是从社会的进步意义上来说,都应该要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