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新型瘦肉精案主犯获刑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 日期:2012-03-02 点击次数:96

本报讯 据《中国日报》报道,3月1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震惊全国首例的“新型瘦肉精案”一审宣判被告福建省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有限公司及蔡某等5人非法经营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单位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有限公司罚金100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蔡某、黄某等5人十二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被告单位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63万元,上缴国库。2011年4月28日,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截获一箱含苯乙醇胺A的小包营养素,经查该营养素为“瘦肉精”新品种,一时间全国震惊。该系列案件所涉8名被告人和1被告单位陆续送交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理。2011年11月,2012年1月云溪法院分别对被告人李某、顾某、朱某作出判决。而此次被告福建省龙海市海新饲料预混有限公司及蔡某等5人非法经营案为该系列案件较后一案,也是案情较复杂,涉案人员较多一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海新饲料公司、被告人蔡某等人明知“核心料”没有经过国家批准,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物质,为了盈利仍予以销售,数额达163万元左右,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