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政策松紧未明 规则仍待政府释疑

来源:财新网 | 作者:财新网 | 日期:2012-03-01 点击次数:62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上海市政府办公厅2月28日正式发文,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涵盖范围予以明确,此举被解读为叫停“持居住证满三年可购二套房政策”。

  而公开发布的上海市官方文件中,外地户籍人员持居住证满三年可购二套房政策,从未出现过,包括房地产中介在内的社会大众均不知情,叫停之说不知从何而来。财新记者了解到,尽管没有官方文件,这一政策却在操作层面悄然实施已久。

  财新记者就此询问上海市房管局,几个下属部门均不愿对此作出说明。

  2月21日,上海市一本地媒体发出“外地户籍人员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本地户籍人员购房资格”的报道。在各地普遍实施中央政府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之时,这一信息让人联想到了地方政府“救市”,议论随即四起。

  次日,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即表态,重申上海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将继续执行2011年1月底上海市公布的调控政策。但刘海生没有正面回应外地户籍人员持长期居住证满三年可享受本地户籍人员购房资格之说。

  财新记者查阅上海市政府及房管部门2011年1月底公布的调控文件(沪府办发〔2011〕6号),其九条措施中,针对二套房的购买资质,仅认定“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再购买一套”,“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可再购”。该文件并未提及“持居住证连续满三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然而,有关外地户籍二套房政策的报道时有出现,在实际执行中这一政策存在与否,令民众疑惑。

  2月28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本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这样,持居住证人员被排除在外。

  这份文件虽未正面叫停“持居住证满三年可购二套房政策”,但对户籍范围的界定,实际上否定了这一政策。该通知还称,“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而财新记者从多渠道了解到,有关持居住证满三年可购二套房政策虽从未公布,但的确存在且操作已久。

  今年2月中旬,财新记者以购房人身份咨询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市场监管处工作人员,后者确认了持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的非上海户籍人员,可享受上海户籍居民同样的购房待遇,即“名下无房产的,可再购两套,名下有一套房产的,可再购两套。”

  上海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接受东方卫视采访时确认了此项操作确实存在,并表示“虽然这一操作口径没有在文件中明确写明,但这在楼市限购政策制定之初就已经执行,所以上海楼市政策没有变化。”

  上海市多个区县的房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向财新记者证明,2月27日接到“叫停”通知之前,该政策一直是被允许的,是可以操作的。“去年一直可以办的。没有办,那是你们政策认识不到位。”松江区房产交易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说。亦有中介机构向记者介绍,曾成功办理此类过户交易。

  至于这一政策对市场的作用,同策房产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告诉记者,实际影响也不会很大。张宏伟表示,上海市有67.1万多人持长期居住证连续满三年,但他们并非都具备购买二套房的能力,此外,当前房地产市场还处于僵局的市场博弈状态,购房者在观望,开发商价格调整,才能影响这些人入市。

  对这一存在已久的操作办法,大部分受访的中介表示并不知道有此“方法”。弘远地产浦东店的一位置业顾问认为,“这就相当于限购令留了一个‘后门’,这个‘后门’开不开,什么时候开,我们都不知道,是被动的。”

  而这一政策何以没有在官方渠道公布,在买卖中却可操作,仍待相关部门作出进一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