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解答(三)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 日期:2012-03-01 点击次数:160

1.客户补足担保物的方式有哪些?

答:客户可以通过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融资融券负债、追加担保物及其组合等方式使得维持担保比例回升至150%以上。

2.什么是强制平仓?

答: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若客户信用账户触及平仓线且未按要求补足担保物,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其他强制平仓条件时,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处置客户信用账户的资金或证券,以偿还客户所负债务。强制平仓所得不足偿付的债务,本公司还可以向客户追索。

3.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暂停交易时,应如何处理?

答: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暂停交易超过30天,本公司有权视暂停交易的情况对其采取调出担保物范围、调整折算率或市价等处置措施,客户应关注相关调整及其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情况,并及时调整、追加担保物或调整持仓。

4.融券卖出证券被公告终止上市、发生要约收购时,应如何处理?

答:若融券卖出证券终止上市,客户应在终止上市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了结相应债务;若融券卖出证券发生要约收购,该笔债务到期日提前到该证券的预受要约截止日前第5个交易日,客户应在此前了结融券交易并归还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