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公益组织内部人控制甚于企业 治理状况堪忧

来源:财新网 | 作者:财新网 | 日期:2012-03-01 点击次数:146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随着中国公益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其治理问题亦逐渐凸显。中国扶贫基金会资助的《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2》(下称《报告》)于2月29日面世。《报告》指,公益组织的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情况都不理想,外部治理环境仍有待改善。

  《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和公域合力管理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冯利编著。康晓光在29日的报告发布会上介绍说,非营利组织存在着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公益组织理论上归全社会所有,没有股东;发起人不是股东,也不能对公益组织的财产进行分配。在现实生活中,本该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益组织被一部分人把持,而这一部分人组成的理事会与理事会之下执行具体事务的秘书处之间还存在着另一层“委托——代理”关系。因而非营利组织的“委托——代理”问题比一般企业更加复杂。

  当前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发起人组建第一届理事会,然后每一届理事会都从前一届理事会产生,形成理事会的“自我维持”,所有者缺位问题十分严重。

  康晓光认为,要改善公益组织的内部治理,关键在于要形成具有竞争性的公益市场。不同的公益组织,去争取同一笔资金,捐赠者就要考察不同的捐献对象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从而使得公益组织的内部治理水平和专业化水平在竞争中得以提高。尤其是大企业、大机构向公益组织捐款时,这种竞争机制的作用更明显。

  “毁掉善业较好的方法就是以善的名义作恶”,康晓光指出,现在中国慈善业内还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问题,现在一些慈善组织在做公益项目的时候,策划欺世盗名的虚假宣传等等行为,都严重影响着中国公益的形象和声誉。

  康晓光说,现在公益组织的透明度很不够。民政部要求公益组织公开的几项财务报表,实际上很难看出问题。当前,政府和审计等方面对公益组织的监督很弱,媒体等外部力量已经成为促使慈善业改进的重要动力。

  《报告》指出,在行业自律方面,中国公益组织“口号响亮,行动疲软”。大多数行业自律措施,具有规范性而没有惩罚性,较终收效甚微。政府推动的行业自律也有类似问题,由于只是道德层面,而非法律和绩效层面,因此自律作为一项“软制度”效果同样无法保证。值得肯定的是,如“心盟”等已建立起具有惩罚性的行业自律机制,但这样的尝试凤毛麟角。

  康晓光认为,近年来公益组织的内部治理情况虽然总体不佳,但仍有所改善,正逐步走上正轨。但公益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还存在诸多问题。由于国家把公益组织理事会本该承担的一些职能划给了业务主管部门,因而对公益组织的运作,包括公益组织注册的影响很大。仍有许多公益组织被迫注册为企业法人,面临一系列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