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商因行贿终审被判15年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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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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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11名疾控人员行贿300余万元———药商因行贿终审被判15年
5年行贿307万元,将北京市疾控系统多名领导和医护人员11人“拉下水”。近日,药商王尊合被北京一中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王尊合是目前北京因行贿被判刑罚较高的被告人。
44岁的王尊合原先是一名结核病医生,后来转行做了药品代理商。2010年1月18日,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对房山疾控中心一名负责人进行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在调查这起受贿案的同时,药商王尊合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
2010年5月11日,反贪人员抓获了王尊合。侦查人员对其搜查时,发现王尊合随身携带着一个2G的U盘。这个U盘内详细记录了王尊合长达数年的行贿清单。长达88页的行贿清单指向的受贿者,分属8个区县疾控中心结防所和几家医疗机构,包括所长、科长等负责人。
据王尊合交代,2005年他入行时,从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到了“劳克”结核丸,便给厂家打电话联系代理,这种结核丸出厂价是12元/瓶,在北京市场的中标价(即采购价)是57.4元,医院零售价是66元/瓶。王尊合说,税收、医药公司利润、销售费、他个人的利润以及给医生的回扣,都从中标价和进价的差价里出。
他给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回扣一般在每瓶15元,对有的医疗机构是把钱返给单位,单位再往下给医生分,有的直接返给个人,其中7元给开药的大夫,8元给负责人。药品回扣可达药价的四成。
王尊合称,每瓶的净利润能达到17.4元。王尊合计算,案发前他销售的“劳克”结核丸销量已达30万瓶,按此计算他能挣500多万,但是存在回款慢等因素,他5年挣了150万元左右。5年里王尊合按照不同比例给予医务人员的药品回扣达307万余元。
原宣武区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所长王金玲是个人受贿中金额较高者,因受贿49万余元获刑10年半。除王金玲外,石景山结防所所长韩琦等10名医务人员也因受贿罪而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