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高息借钱6万元还不起 伙同他人谋杀债主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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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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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厦门日报讯 为了无法还清的6万元借款,男子竟伙同他人谋杀债主并抢回欠条。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五被告人犯抢劫罪,判处主犯林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陈某金等四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六年不等,并赔偿死者家属74万多元。
林伟家住思明区。2010年10月底,林伟先后两次以高息向钟某借款共计6万元,事后因为无力偿还,林伟决定杀害钟某抢回欠条。
为此,他先后找到被告人陈某金、陈某财、江某、林某帮忙。
2010年12月29日上午,林伟以还钱为借口,将钟某骗到事先租好的房间,先是诱骗钟某写下收到还款的收条,随后伙同陈某财、江某用黑布蒙住钟某的眼睛,用绳索将他捆绑起来,然后搜走其身上的银行卡和现金,再用电棍电击钟某,逼他说出银行卡密码,并强迫钟某在收条上按下指纹。
之后,陈某财、江某带着抢来的1000元离开。林伟又叫来陈某金,指使陈某金用钟某的银行卡取走钱款12900元,同时林伟向钟某注射了事先准备好的海洛因,致其昏迷,等陈某金返回后,二人把高粱酒洒在钟某身上,伪装钟某酒醉的假象,将钟某转移到租来的轿车上,再开车前往漳州龙海,这时钟某因为被注射了绝对致死剂量的海洛因,正处于濒死阶段,二人将钟某丢进路边的一个水坑里溺死,然后驾车返回在厦门租用的房间,销毁了现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