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滴酒未沾却被举报醉驾 称有人恶意举报
来源:新安传媒网 作者:朱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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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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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滴酒未沾,却被人举报醉酒驾驶,还在行车途中被交警拦下带到交警队,做了多次检查后才被放行。在池州某酒店工作的洪师傅至今为春节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此事郁闷不已。
市民:
无端被人举报酒驾
有着多年驾龄的洪师傅在池州某大酒店从事驾驶员工作。春节前的1月17日晚间,洪师傅所在的酒店集体聚餐。晚上9点多,洪师傅送完领导回家,车行至池州市东湖路与百牙路交口南边时,被交警拦下。
“当时交警用高音喇叭喊着让我停车,我停下后他们问我有没有喝酒,我否认后,他们让我跟着到队里去一下。”2月3日,洪师傅告诉记者,交警当时表示,110接到举报电话称,该车驾驶员醉酒驾驶。
据洪师傅透露,当时交警还称,交警为找他已花了近一个小时,在池州全城多处搜寻。“当时对讲机还不停地传出声音, ××× 车已找到。”洪师傅随后被带至交警部门。在登记相关证件后,他被要求连做了三次酒精测试,“但结果均显示为零。较后我在报告单上签了字”。洪师傅称,有人恶意举报,应该给他一个说法。
交警:
执法程序安全合法
“当时我们接到 110 指令,称该车驾驶员涉嫌酒驾,我们就安排警力拦截。”2月3日,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胡璋龙科长向记者介绍,当时,交警完全是履行正常的核查程序,“排除酒驾后,我们当晚就对当事人放行。从整个过程看,交警执法程序完全正常合法。”
谈及举报人行为是否为恶意举报时,胡璋龙向记者介绍,如果当事人怀疑举报人为恶意举报,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或110 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相关调查处理。
律师:
若有名誉损失应消除
昨天下午,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郭爱律师接受采访时认为,此事的发生,可能是由于举报人谎报警情,企图让驾驶员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追究。警方接到举报进行搜寻,并采取相应调查措施,并无不当。
同时,郭爱律师也表示,但若相关行为给驾驶员带来不便或名誉上的损失,警方应当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处罚。另外,警方经查证举报不实,因此给被举报人带来的名誉损失,应当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