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事了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2-05 点击次数:150

从山西省大同市去往灵丘县的半路上,路过灵丘县人民法院东河南人民法庭,法庭背靠大山,大门外的公路对面是村民的田地,走很远才能看见稀稀落落的人家。何云霞就工作在这里。

“农村的案子都是小事儿,但却关系着邻里之间的和谐,一场官司十年仇,在我们这里,处理案子就不能以为判了就结束了。案结事了已经成为我们工作的首要任务。”何云霞说。三年来,作为庭长的何云霞带领人奔波于方圆一百多公里崎岖的山路之上,处理和审结各类纠纷280余件,调解率高达82%,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5%以上,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涉访。

家住南岭北的老张儿子因为和媳妇儿不合,闹着要离婚。由于南岭北距离法庭100多公里,来回就得4个小时,所以何云霞决定亲自上门为老张办理。早上八点半,何云霞来到了老张的家中,一进门就马上开始了工作,迅速办理了立案手续。当老张端来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时,何云霞道谢之后没顾得上喝一口就匆匆赶往了下一个地点。“由于管辖范围达100多公里,群众到法庭很不方便。为了方便群众,我们只能亲自去当事人家里了解情况,哪怕只是个小案子,通常都会反复多次地做工作,直到较后和解。”何云霞说。

何云霞还向记者讲述了这么一个案子:2007年11月,燕家湾村村民老李在山上发现了一只走失的羊,随后把它牵到了自己圈里养了起来。

在老李的精心照料下,几个月后,这只羊顺利产下了一只小羊。同村的老张来到老李家看后发现这只羊就是自己丢失的那只。

老李将母羊归还了老李,但对于这只新出生的小羊,双方却产生了争执:老张认为母羊是他的,出生的小羊自然也是他的,但老李认为自己辛苦养了这么长时间,又喂了这么多草料,产下的小羊应该是自己的。

事情反映到了何云霞那里,何云霞一大早亲自来到燕家湾村为当事人解决问题:“按照法律规定,母羊和出生的小羊应该归老张所有,老李虽然付出了辛苦,但是不能占有这两只羊,不过,老张应该向老李支付一些费用作为补偿。”看老李还是不理解,何云霞耐心地为他一遍又一遍地解释,一个上午就这样过去了。在何云霞的耐心解释下,老李终于明白了其中的法律关系,接受了调解。

“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虽然小,但必须得做好,你今天不为群众处理好,明天群众就会堵你家的门。”何云霞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