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被调包银行冻结速度慢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2-05 点击次数:162

2011年3月20日9时36分,储户林女士在一家银行营业大厅柜员机持卡取款,银行卡被几名不法分子调包后修改了密码。

林女士持废卡取款未果,于9时41分向银行工作人员要求查询;9时42分3秒,林女士向工作人员要求冻结其账户。9时45分2秒,银行应林女士要求冻结了其银行卡账户。而在9时44分50秒时,林女士被盗的银行卡内的3.2万元存款又被人转入他人账户;自9时47分23秒起至9时49分37秒止,被转入的银行卡内的存款被人分8次支取。

林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银行赔偿存款损失人民币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林女士在柜员机持卡取款时,对周围的人和环境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没有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导致银行卡被调包、密码被修改,这与其卡内存款损失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自行承担全部损失。法院同时指出,林女士于9时42分3秒正式向银行申请挂失,此时银行应该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但银行措施不当,操作时间过长,致林女士银行卡内存款又被转账3.2万元,银行应对林女士这部分的存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福建省仙游县法院一审判决银行赔偿给林女士经济损失3.2万元,福建省莆田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