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要有三个担心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日期:201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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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在
参加工作两年了,也经常写一些基层报道,作为一名法制通讯员,如果要问我较大的体会是什么,我认为,要在写作中时刻不忘三个担心,才能把文章写得让群众喜闻乐见。
首先,要担心群众看不懂。法制类媒体总希望能把复杂的法律问题变简单,至少在阅读上不造成困难。可总有通讯员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弄复杂,总喜欢引用“无罪推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等法言法语,又不单独进行解释,觉得那样做特别能反映法律的庄严与权威,也隐蔽地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其实,新闻是写给大众看的,大众看不懂,就不会看,一则大众都不看的法制新闻,如何能承载起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建设的重任?
其次,要担心群众不爱看。法制通讯应有锲而不舍的求变创新精神,应注意与大众形成互动,要寓教于乐,这样才能既能宣传法律又能博得眼球。《法制日报·社区版》互动式的报道和“以案释法”的形态显然更为大众所欢迎。作为法制通讯员,内容上常做常新,既是较难,也是较容易做到的,这也应是我们作为法制通讯员不懈努力的方向。
第三,要担心稿件无法达到法制宣传目的。法制报道说到底就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宣传,不过很多稿件都无法达到良好的法制宣传目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空话套话太多,如耐心调解、政策攻心、转变观念、妥善处理、圆满解决、第一时间、薄弱环节等等词语常常在法制类稿件中反复出现。这些词语往往淡化了现实中本应该真实记录的原味生活,使法制宣传效果大打折扣。基层的人民调解员想通过报道学习优秀同行的先进调解经验,可戴着老花镜看了半天,一大堆文字里却找不出针对具体情况如何调解,只能模糊感到只要“耐心调解”就能“圆满解决”。文字的魅力来自于真实,而较真实的就是生活。好的法制报道一定是充满生活气息的。
(作者单位: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