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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日期:2012-02-05 点击次数:180

“曹锟要做大总统,他用一个连兵就可以包围国会了,何必要花五千元一票去贿选呢?马君武先生曾说:曹锟肯花五千元一票去贿选,正可以使我们对于民主宪政抱乐观,因为那个国会的选举在曹锟眼里至少还值得四十万元的代价。况且有了贿选的国会,也就可以有贿不动的国会……”(胡适《政治统一的途径》,原载1934年1月21日《独立评论》第八十号,第6页)。因此,从立法上去防弊是制度的一种约束,同时舆论监督不可或缺。实际上,民主政治需要政府与人民共同来学习,从英国国会选举的历史看,也曾出现过令人莫可奈何的贿赂行为,所以才要通过改革法案(1832年),以试图制止贿选。

高阳的《八大胡同》以溥仪冯玉祥部逼出紫禁城而收尾,从弦外之音中可以知道,在这件事情的认知上,他与当年胡适的观点基本相一致,高阳写道:“而驱溥仪出宫,并无一个适当的处置,这件事是不是做对了,当然亦大成疑问……”而当年事发当天,胡适即致函北洋政府外交总长王正廷,其中说:“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的一件较不名誉的事。”此函后刊于北京的《晨报》,除溥仪的英文老师庄士敦表示赞许外,有不少人指责胡适,其中包括周作人及北大好友,如李书华、李宗侗就认为“中华民国国土以内,绝对不应该有一个皇帝与中华民国同时存在。皇帝的名号不取消,就是中华民国没有完全成立,所以我们对于清帝废除帝号,迁出皇宫,是根本上绝对赞同的。这是辛亥革命应该做完的事,而现在才做完,已经迟了十三年了”。面对不同意见,胡适仍坚持自己的态度与立场,并回复说:“人各有所见,不能强同。你们两位既屡以民国为前提,我要请你们认清一个民国的要素在于容忍对方的言论自由。你们只知道‘皇帝的名号不取消,就是中华民国没有完全成立’,而不知道皇帝的名号取消了,中华民国也未必就可算完全成立。一个民国的条件多着呢!”

此言不虚,从民国至今,多少往事,往往与人们善良的愿望背道而驰,而每次结出的恶果,却很少有人对此负责。“闻道长安似弈棋,萧条异代不同时,拥兵相学干戈锐,叹息人间万事非”,这是高阳在《八大胡同》中的结束语,多少可见他内心的几多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