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公诉案被告人宣告无罪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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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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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2月3日电 记者郭宏鹏 黄辉 记者今天从正在此间召开的江西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获悉,2011年,江西省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做到不枉不纵,依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1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对6447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
该省法院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把每一起死刑案件办成铁案。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依法审理醉驾案件126件,对41名被告人适用禁止令,对16名被告人决定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