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庭”评选,“和谐”也涨价了?

来源:红网 作者: 日期:2012-02-04 点击次数:150

有媒体报道说,北京将“五好家庭”更名为“和谐家庭”,并将家庭成员经常上网、经常旅游聚餐购物等列入评选标准。有网友指出,以上标准与和谐与否无关,穷人家没钱旅游是否就没有评选资格呢?北京市妇联未对质疑给予回应。

家庭和谐不和谐,跟是否经常旅游恐怕没有一毛钱关系。将这些都当作“和谐家庭”的评选标准,确实像网友质疑的那样,有“嫌贫爱富”之嫌。想“和谐”,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做后盾,否则哪怕你再和睦、再“五讲四美三热爱”,都不得不靠边站。这叫什么逻辑呢?

不过这也不难理解。这年头,啥不涨价呢。不光吃的穿的用的“涨声如潮”,也不光教育、医疗、交通这些本该具有公益属性的事业越来越让人消受不起,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也开始“通胀”。

“爱国”早就涨价了。有专家鼓噪“消费就是爱国”,有专家鼓噪“现在买房就是爱国”,下一步估计“喝天价茅台”、“抽万元一条的大学校庆特供烟”也会被纳入“爱国”的条件呢。

“慈善”早就涨价了。民政部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针对2011年度慈善领域的人和事进行评选。本届“中华慈善奖”设立了基本参评标准,如较具爱心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爱心跟金钱挂起钩来,并且门槛那是相当的高。你有100万吗?没有。抱歉,你“爱不起”。

“长寿”早就涨价了。两名男子在2010年至2011年经营中科公司期间,雇用他人冒充中国老年基金会工作人员,以长寿之星评选活动、收取入会费等名义,骗取187名老年人202万余元。被骗老人称,嫌犯提出要参加长寿老人的评选,要交7880元。交钱后,可获得有“长寿老人”称号的荣誉证书。唉,是否长寿是自己“活”出来的,花几千块买那个劳什子“长寿老人”称号有多大意义呢?

跟上述涨价相比,“和谐”涨价可以说是较“合理”的了——毕竟,我们的目标是建设“和谐社会”嘛。套用一下“个税起征点太高就剥夺了低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荣誉”这句名言,就是:和谐成本太低就剥夺了较广大老百姓躬逢盛世的光荣。不知道作为“和谐”的较大成本,“维稳经费”今后是否也会随之水涨船高呢?

[编辑:王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