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举报三联集团越权处置房产仍未获立案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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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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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600898)晚间公告,公司就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越权处置公司中银房产一事,于2011年12月27日向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下称“历下公安分局”)报案,请求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第169条规定,追究三联集团及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2012年1月19日,公司收到历下公安分局下发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公司对该《不予立案通知书》不服,于1月20日向历下公安分局提交复议申请,请求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对公司控告三联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立案。
近日,公司收到历下公安分局下发的济公历复字[2012]03号《复议决定书》。《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决定维持历公不立字[2012]0000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就三联集团违背与公司签订的《房产抵债协议》、以房屋所有人身份提起诉讼、继续侵占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公司将继续研究进一步措施,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