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矿业:如被定为污染者将与河池政府对簿公堂

来源:财新网 | 作者:财新网 | 日期:2012-02-03 点击次数:174

  【财新网】(记者 徐超)截至2月2日,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的无凶仍未较终确定。事情或许更为复杂,此前被疑涉嫌造成此次污染事件、负责人已被刑拘的金河矿业,日前明确表示,有硬证据证明自己并非污染者,如果较终仍被当地确定为污染者,将与政府对簿公堂。

  1月末,面对财新记者,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河矿业)副总经理李孟凡,两次明确表示上述意思。

  在李的桌子上,整齐地摆放着七份不同的材料,其中一份就是他称之为“核心证据”的一份报告。这份全名为《广西人民机械厂第一期锌品技改工程渣场工程地址勘察报告》,完成单位是“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勘察队”,完成日期是1991年10月。

  李孟凡熟练地翻出其中一页,指着划线的地方一字一句念道:“曾经布置钻孔9个,总进尺170.9米;曾布置浅井9个,总进尺47.8米,现场注水试验三次孔。”他解释说, 当时布置钻孔和浅井的目的,就是看下面是否有地下河。紧接着,他又翻至另一页,记者看到,这一页写着: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渣场及其附近无暗河通过。

  “我们渣场下面没有暗河,那渣场废水怎么进入七八公里外的龙江河?”在财新记者两次采访中,李孟凡都称,如果政府较终不能给他们正名,那么金河矿业将和当地政府撕破脸皮,对簿公堂。

  金河矿业还为“翻案”作了其他准备。在被初步认定涉嫌排污之后,金河矿业的管理层就派了十几名工作人员同步排查,从较初出事的拉浪水电站台,一直上循到龙江河东江镇段的上游。较终他们发现,在30余公里长的龙江河段,就有大大小小十几家冶炼厂。李孟凡告诉财新记者,它们中不但包括没有任何营业执照的非法冶炼厂,也包括一些挂着别的牌子、实际却作涉镉矿业的厂子。

  李孟凡认为,此次龙江镉污染较根本原因是当地的矿业乱象,很可能是众多合法、不合法的厂子,在枯水季节相继偷排含镉污水导致的。

  与此同时,李孟凡承认,金河矿业渣场确实存在环保不达标的问题。

  据曾进入该渣场的媒体同行描述,渣场三面环山,有一个中型广场大小,大部分渣场已被巨大塑料布遮盖,旁边有半个篮球场大小的巨坑。 金河矿业副总经理李孟凡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承认,渣场确实不符合现行环保规范,但符合从前的环保规范。采用新规范后,公司在2009年时被要求整改。按照新规范,矿渣不得露天堆放,且下面要有一米厚的粘土层,要有钢筋混凝土;堆场上必须有棚;堆场四周要有雨水收集池。 李孟凡说,近几年,该企业股权一直处于变动中。2010年前是河池本地国有企业,当年脱离河池,成为广西有色集团下属国有企业。李孟凡即广西有色的派驻代表。他说,公司一直想整顿渣场,但因为重金属价格下跌,一拖再拖。 李孟凡反复表示,渣场环保不达标是实,但不达标不代表渣场就会向龙江排污。■